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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尚开车救人 好心救人属无因管理(图)

2013年07月31日  来源:法邦网  我来说两句(0人参与)  

和尚开车救人

中暑女子昏迷不醒,和尚开车救人。众多市民互相帮忙,第一时间赶往医院。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擦亮您的眼睛,您会发现您身边处处都有爱。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2013年7月29日下午,广西南宁市一名女孩因为酷暑天气,身体不适导致中暑倒街,一名和尚刚好开车路过,急忙下车对其施救,不少网友赞其大爱,当真是中国好和尚。

好心救人属无因管理

1、无因管理的概念

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的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自愿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管理他人事务的人,为管理人;事务被管理的人,为本人。无因管理发生后,管理人与本人之间便发生债权债务关系,这就是无因管理之债。

2、民法通则中关于无因管理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三条: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4、民法通则第九十三条规定的管理人或者服务人可以要求受益人偿付的必要费用,包括在管理或者服务活动中直接支出的费用,以及在该活动中受到的实际损失。

[责任编辑:陈秋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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