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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爆发荡妇游行
巴西爆发荡妇游行活动,此项活动主要针对妇女暴力。如此大尺度的游行,也受到不少网友的质疑。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妇女维权意识增强,国家也出台法律维护妇女权益。但是社会上还是存在不少侵犯妇女权利的事件。
据巴西《圣保罗页报》网站报道,近日,“荡妇游行”即反对针对妇女暴力的抗议游行活动将于普世青年节期间在里约热内卢的街道上举行。活动的发起者还未放出任何要改动的消息。已有超过6000人确认将会参加集会。除了抗议针对妇女暴力,今年游行还提出了“国家政教分离”、“堕胎合法化”、“规范卖淫行为”、“反对胎儿规约”等主题。游行是每个公民的权利,公民应当如何履行该项权利呢?
游行应依法进行
所谓游行,是指在公共道路、露天公共场所列队行进、表达共同意愿的活动。公民行使游行的权利的时候,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不得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举行游行,必须依法向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获得许可。举行游行,必须有负责人。依法需要申请的游行,其负责人必须在举行日期的五日前向主管机关递交书面申请。申请书中应当载明游行的目的、方式、标语、口号、人数、车辆数、使用音响设备的种类与数量、起止时间、地点(包括集合地和解散地)、路线和负责人的姓名、职业、住址。
主管机关接到游行申请书后,应当在申请举行日期的二日前,将许可或者不许可的决定书面通知其负责人。不许可的,应当说明理由。逾期不通知的,视为许可。确因突然发生的事件临时要求举行集会、游行、示威的,必须立即报告主管机关;主管机关接到报告后,应当审查决定许可或者不许可。
不予许可游行的情形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煽动民族分裂的;有充分根据认定申请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将直接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