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客服热线:15811286610
法律资讯法律咨询找律师找律所法律法规法律常识合同范本法律文书护身法宝法律导航专题婚姻房产刑事债务劳动交通合同
23岁女子工作时被男友被杀害
石某来到小娟所工作的公司,残忍地将小娟杀害。
留学生漏洞消费超2千万
“发现银行漏洞消费”消息引发关注,究竟是怎样情况呢?
法邦网蔡绍辉律师走进校园
蔡绍辉律师特邀为三年级的四个班级共160名小朋友就法律知识方面进行专项课外知识教育。
首页法邦时评法律名人谈热点追踪法邦视频明星那些事儿曝光台民生社会贪腐深度

女孩送孕妇回家遭杀害 孕妇不适用死刑(图)

2013年08月01日  来源:法邦网  我来说两句(0人参与)  

女孩送孕妇回家遭杀害

女孩送孕妇回家遭杀害,想成为一名白衣天使的17岁女孩好心施救生病孕妇,谁知孕妇是装病,想骗女孩子会供丈夫性侵。变态丑恶的人一定要受到法律的严惩。

7月24日,佳木斯市桦南县孕妇谭某在路上故意摔倒,将其扶起的小萱送其回家。夫妻两人用安眠药将其迷倒后,丈夫白某性侵了小萱,事后,将小萱杀害抛尸荒郊。7月28日,警方将二人抓获,犯罪嫌疑人白云江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谭蓓蓓因怀孕被监视居住。案件正在调查当中。

孕妇不适用死刑

我国刑法规定:“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这里的死刑,既包括死刑立即执行,也包括死刑缓期执行。因为死缓属于死刑的一种执行方式,不是一个独立的刑罚种类。“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是指在人民法院审判的时候被告人是怀孕的妇女,也包括审判前在羁押受审时已是怀孕的妇女。而案件起诉到法院以前,被告人在羁押期间做人工流产的,以及怀孕妇女因涉嫌犯罪在羁押期间自然流产后,又因同一事实被起诉、交付审判的,也应视为“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均依法不适用死刑,更不能为了判处死刑而强制怀孕的被告人做人工流产。

这主要从实行人道主义和保护胎儿来考虑,未出生的胎儿是无辜的,不能因为母亲犯罪而被剥夺出生的权利。虽然孕妇谭某的行为天理难容,不过刑法明确规定,孕妇不适用死刑,所以,孕妇谭某会被施以其他刑罚。

[责任编辑:高敏]
标签

网友评论

 共0人参与 - 点击查看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法邦网立场。

新闻推荐

夫妻离婚 对有精神障碍的成年子女是否还有抚养义务

热点新闻

推荐阅读

法邦时评

丈夫婚后6年才知妻大14岁 求撤销婚姻登记的依据是什么

导读:2017年8月28日,一则丈夫婚后6年才知道自己妻子比自己大14岁的新闻跃入大众的眼帘,一时间大家对“撤销婚姻”的讨论热度也逐渐提升,法院作出撤销婚姻登记判决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法邦网为您解析。丈夫婚后6年才知妻大14岁据新浪新闻报道,男子陈某与妻...

法律名人谈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关于法邦网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反馈留言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