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男子因哭闹踢死女儿
由于两岁的女儿哭闹不睡觉,父亲高某一气之下踢了女儿一脚,不料孩子的头部撞在门框上。尽管高某紧急将孩子送往医院,但在救治10天后,孩子仍然不治身亡。记者昨天从法院获悉,高某因过失致人死亡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过失杀人如何判刑
虎毒尚且不食子,可居然真有男子踢死自己亲生女儿的事情发生。该男子因为女儿哭闹而一气之下踢死女儿,的确事后他也紧急救治,但无奈女儿还是离开人世。虽然他自己也承受了丧女之痛,但他过失致女儿死亡的行为必须受到法律的制裁,过失致人死亡又该如何判刑呢?
过失杀人罪是指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致人死亡和过于自信的过失致人死亡。
高某一怒之下踢死自己女儿的行为属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主观上对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应当预见是法律对行为人实施某种有意识的行为时,可能造成他人死亡结果的主观认识上的要求。根据一般人的能力和行为时的客观条件,行为人能够预见并防止危害结果的发生,只是因为其疏忽大意才未预见,以致发生严重危害结果,他就应当对此结果负法律责任。因此,行为人应对自己因主观上的过于自信所造成的危害结果负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虽然高某的确是认罪态度较好,但是他杀死的却是自己的亲生女儿,我个人认为他过失致人死亡的情节并不属于较轻,虽然不必加重处罚但也不能以较轻的刑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