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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迷晕儿子供友性侵
女子迷晕儿子供友性侵,挑战人性的罪与罚。亲生母亲居然做出这样的事情,而且还是针对这么小的孩子,实在让人无法接受,一个母亲怎么能做出这样的事情!
香港32岁单亲妈妈朱某,7年前在网上认识了男子唐某,唐某要求她带5岁的儿子到他住所。朱某给儿子喂了迷药,以使儿子睡觉并感觉不到痛楚。每次泄欲后,唐某给朱某2000至3000港元。现朱某被判入狱11年。
猥亵儿童罪,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不满十四周岁的男童女童都可以作为本罪的受害人或猥亵对象
1、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儿童的身心健康和人格尊严。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儿童,即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包括男孩和女孩。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猥亵的手段如抠摸、舌舔、吸吮、亲吻、搂抱、手淫、鸡奸等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间接故意和过失不构成本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