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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传KTV小姐患艾滋 散布谣言是否论罪(图)

2013年08月06日  来源:法邦网  我来说两句(0人参与)  
导读:KTV小姐患艾滋,在短暂的娱乐精神过后,会引起多少人的恐慌?以卖淫为主要职业的“小姐”,每天接待的顾客量是正常人难以想象的,所以无形之中她们已经做为一个平台,连接着社会上各个层面的人群。如果她们患上了艾滋,那会有多少人可能“中招”?且不说那些有意卖淫嫖娼的自甘堕落者,单说间接被牵连的,就会有多少人?部分市民难免人心惶惶,可这一消息是否属实?单凭一条“廖医生”发布的消息,就大规模传播是否可信?如若是误传,散布谣言将承担什么样的法律后果?

事件回顾:

小姐患病疑为误传

近日,一系列火爆的消息在网络上疯传,“长沙KTV坐台小姐有165位患有艾滋病” “90后KTV小姐患艾滋,微信一夜情惹的祸”等众多有关KTV小姐身患艾滋病的新闻在各大媒体上传播。而追究到事件起因,则是由于一些长沙市民在微信群聊过程中,发现一个名为“链接长沙市疾控中心廖医生微信”的消息称:“朋友从湘雅医院了解到,长沙KTV小姐中有156位患有艾滋病,并且某大酒店KTV就有十七八位!并且在向普通人扩散,昨天一天就查出13位90后被查出艾滋病。”于是这一消息开始微信和微博上疯传。而就此消息,长沙市疾控中心作出了回应,疾控中心表示:长沙市疾控中心负责艾滋病防治工作的人员中,根本就没有姓廖的医生,而且也没有工作人员以“长沙市疾控中心廖医生微信”发布过消息。可短短几天,这则无从考究的消息已有愈演愈烈之势,网友都是转发,根本没有准确的信息来源,此事极有可能属于谣传。

法邦点评:

言论要负责的自由

KTV小姐患艾滋,该情况是否属实?又是谁传播于世?如若肯定为谣言,那么散布谣言是否会被追究法律责任。谣言最基本的定义是:不符合实际的传言。散布谣言虽然有可能会引发群众的忧心,甚至破坏一定的社会秩序,可就目前为止,散布谣言并未列入我国的刑事罪名。纵观其他的法治国家,也显有把散布谣言列入罪名。

谣言作为一种言论,不能因为其不符合事实就入罪,我国宪法提倡保障公民的言论自由,并没有把内容符合事实作为受保护的先决条件。

但言论自由并不代表公民就可以不负责任地“畅所欲言”,一旦造成恶劣影响或是引发恶性事件,导致问题升级,发言者极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而最基本的区分就是:是否给社会和他人带来伤害。所以,虽然我们的言论是自由的,还是要对自己说过的话负责。

网友评论:(新浪微博)

放心大胆地嫖?

@鉨是猴子请来的救兵吗:这是提醒我们可以放心大胆的嫖么?!

@最爱清咖啡:这种事情也可炒作上位吗

@木有一钱:从长沙疾控中心的回应看,那个肯定是谣言,因为中心没有受托对那些女性做检查。但反过来看,疾挖中心正因为没有检查,也不知道她们有没有病!纠结了,到底有病没有?以后还敢放心的干吗?长沙的朋友,好替你们担心啊,长沙疾控中心,你们还是为她们做个免费体检吧,拜托了!

@警绣潇湘:不管是不是谣言,这个消息对禁止卖淫嫖娼还是有正面效果的。

结语:

在如今的社会中,卖淫嫖娼早已经屡见不鲜。可是卖淫的小姐患有艾滋,又还有多少人能一如既往地“勇往直前”?虽然这一事件已经被初步证实为谣传,可是其反馈的社会问题却不容忽视,那些不能洁身自爱的男人和女人们,今天的“KTV小姐患艾滋”是误传,可谁能保证哪一天它不会成真?对自己不负责任,受伤害的终归是自己。而对于那些动机不纯的造谣人士,今天你造的谣收获了效益,谁能保证下一次不是手铐?(法邦网)

 

[责任编辑:田凤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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