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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近日,网曝两未成年女孩遭爷爷猥亵,爷爷酒后兽性大发,将两孙女骗至房间,跨趴孙女身上上下摩擦,肆意猥亵,事后还用钱封口。现在越来越多的乱伦现象,父亲强奸亲生女儿,母亲猥亵亲生儿子,爷爷猥亵亲孙女。乱伦,在中国的伦理道理一直被列为禁忌!偏偏就是有那么多事实在悄悄繁衍。生活中发生的乱伦事件多数是因晚辈无足够的自我保护能力,被长辈强迫造成乱伦,这已经不是简单的道德问题,而是已经涉及到违法犯罪了。
事件回顾:
两未成年女孩遭爷爷猥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恶狼阿公竟趁孙女放暑假,猥亵当时年仅14岁与10岁两孙女,事后给姐妹俩各50、500元,告知两姐妹不能说出去。全案因机构社工发现,通报警方才揭露;高雄地方法院昨判决阿公妨害性自主罪,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判决书指出,去年7月下旬到8月,小孙女睡在2楼房间地板,清晨5、6点阿公趁阿嬷出门工作时,以面对面姿势跨趴压在小孙女身上,猥亵得逞后,再给小孙女50元。小孙女告诉法官,去年放暑假,阿公共猥亵她4次。
姐姐说,去年8月下旬中午,当时她和阿公独处,她在客厅看电视,阿公叫她躺在沙发上,阿公压在我身上和他面对面,阿公身体上下动,很不舒服。她跟阿公重复说3次“1分钟到了”阿公才停止,并拿500元给她,告诫不要跟别人说。暑假结束后,两姊妹回到安置机构,去年10月,姐姐告诉社工,全案才揭露。(来源:中国广播网)
法邦时评:
如何构成猥亵儿童罪
猥亵儿童罪,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不满十四周岁的男童女童都可以作为本罪的受害人或猥亵对象。
那么,爷爷对两未成年女孩的行为构成猥亵儿童罪吗?
首先,猥亵儿童罪侵犯的客体是儿童的身心健康和人格尊严。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儿童,即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包括男孩和女孩。本案中,被猥亵的两名未成年女孩,一个10岁,一个14岁。符合了猥亵儿童罪的客体要件。
其次,猥亵儿童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猥亵的手段如抠摸、舌舔、吸吮、亲吻、搂抱、手淫、鸡奸等行为。本案中,爷爷将女孩骗至房间,跨趴在其身上搂抱、摩擦的行为属于上述的猥亵手段,符合了猥亵儿童罪的客观要件。
再者,爷爷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并主观上表现为直接故意。
综上所述,爷爷对两未成年女孩的行为构成猥亵儿童罪。
网友评论(新浪微博):
乱伦行为遭人唾弃
@华佗大哥网:连孙女都不放过,说你畜生都侮辱畜生这个词。
@鸡蛋米散:猪狗不如,应该五马分尸。
@拉着金毛去散步:应该判无期,看谁还敢在对小女孩下手。
结语:
据调查报告,3~6岁左右就经历过乱伦的妇女没有一个说乱伦是一种享受。她们感到孤立无援和内疚,并试图杀死强迫她们发生乱伦的人(例如父亲)或试图自伤自残,有些人因此而酗酒,吸毒。由此可见,乱伦的伤害是极大的。希望这种情况能不再发生。(法邦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