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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割肉事件告破
福州割肉事件告破,犯罪嫌疑人已被控制。有一些人特别想得到某种东西,想尽各种办法都达不到目的的话,其中一小部分变态的人就会想破坏它,让所有人都得不到。如果得不到的是物品那好说,坏了就坏了,如果是人,那就是惨剧了。
福清出现“割肉男”?近日,一条微博引起市民广泛关注,网友称,福清一男子,专挑单身女性下手,用美工刀等锋利刀具,割下女性手脚上的肉,还把肉块捡起来并立刻逃跑。案件引起福清市公安局的重视,警方表示,“割肉男”并没有割下肉,更没有捡起肉块逃跑,但的确使用了锋利美工刀,割伤单身女性。短短半个月,已有10多名女性受害。
尽管警方加大了侦察力度,但“割肉男”却并未停手。网友“谁怜镜中影”发微博称,8月30日22时左右,福清水南车站附近,又发生一起“割肉”事件,受伤女子大腿被割,深可见骨,还贴出令人惊悚的照片。9月1日22时30分许,警方在福清杭下村,抓获犯罪嫌疑人林某云,现场缴获美工刀等作案工具。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
专挑单身美女下手
这名男子是不是有精神障碍或者受过什么刺激还不得而知,如果不是精神障碍的话,那毫无疑问,他毕竟受到法律的制裁。我国法律关于故意伤害罪的处罚是这样的,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