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中学生杀老师,这样的消息让人无限悲哀。老师被辛苦培育的学生杀死,似乎是学生太过丧心病狂,可是把一向只懂服从的学生逼得杀人,我们难以想象他经历了怎样的心理历程。这个学校是“江西省优秀重点中学”。该校曾有90人被清华、北大录取。每年几乎囊括了北大、清华在江西的一半指标,但靠的是什么?吸收外地生源,强化魔鬼训练,苦读苦教苦送,终于出事了。

事件回顾:
中学生杀老师
江西抚州临川二中9月14日发生一起命案,该校高三学生雷某因不满班主任孙某的严格管理,产生积怨,将其杀害致死。网友在论坛上爆料称,事发2013年9月14号上午11点,有一个学生在上课时间玩手机,被老师发现了,老师把他的手机拿走,并叫他去老师的办公室谈话,学生无法接受老师的话,于是拿起水果刀刺向老师,导致老师死亡。死者是化学老师、80后,女儿未满周岁。雷某已于今早6点多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某公安局投案,昨日赶往上海的临川区公安局刑警小组已经核实雷某身份,正对雷某进行调查。
法邦时评:
故意杀人罪的认定
我们不愿意看到这样的事,可是悲剧已经发生。雷某年轻的人生将被蒙上巨大的阴影。
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是中国刑法中少数性质最恶劣的犯罪行为之一。必须从重从快严惩。我国刑法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杀人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由于生命权利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因此,不管被害人是否实际被杀,不管杀人行为处于故意犯罪的预备、未遂、中止等哪个阶段,都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
雷某不管出于何种原因实施了故意杀人,都会受到法律的严惩,只是根据情节轻重,刑罚会有所不同。如果其是未成年人,可以根据法律规定从轻或减轻处罚。
网友评论(新浪微博):
“严厉批评”还是“做事太绝”
@GInoEcho:人性就是这样被从小一点一点泯灭了。
@地方罚i34:“严厉批评”这个词用的很精妙,到底是多“严厉”,是“苛刻”还是“做事太绝”。
结语:
回忆起学生时代,我们几乎没有快乐只有无尽的痛苦。在校园里,我们茫然无措却又不知道该何去何从。我们被束缚,被管制,被侮辱,被压迫,而我们根本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更不知道“他们”凭什么这样做。我们理所当然地交出巨额资料费,再理所当然地被侵犯所有权利和人格。这样毫无解释的高压政策,终于把孩子逼疯了。单凭一句“都是为了你好”不能成为我们甘做牛马的理由,孩子们单纯,却不是傻瓜。久而久之,势必会崩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