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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教师驾车撞伤3名学生 危害他人安全拒绝道歉(图)

2013年09月23日  来源:法邦网  我来说两句(0人参与)  

女教师驾车撞伤3名学生

女教师驾车撞伤3名学生,还称撞死也白撞,这不应该是作为老师的行为,为人师表,人们不要求老师的素质有多高,但是,对别人起码的尊重要有,撞伤人或是犯错了,道歉不会掉块肉的,人们敬佩老师,敬佩的是他们和蔼可亲、平易近人的待人态度以及广博的学识,部分老师盛气凌人、态度嚣张不应该出现在教师的队伍中。

9月17日,有网友微博爆料称:在潍坊学院一女老师在学校大一军训区(禁止车辆经过的)开车连撞几个大一学生,不但不道歉,下车还说撞死人活该,你们也就配上潍坊学院。态度非常蛮横飞扬跋扈。她的这一举动惹怒了军训学生双方爆发了激烈冲突。

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认定

危害公共安全罪,指危害广大群众生命健康和公私财产的安全,足以使多人死伤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上普通刑事犯罪中危害性极大的一类犯罪。这类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它同侵犯人身权利的杀人罪、伤害罪以及侵犯财产的贪污罪、盗窃罪等有显著的不同,包含着造成不特定的多人死伤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危险,其损失的范围和程度,往往是难以预料的。这类犯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各种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女教师开车进入大一学生的军训区,危害到了广大学生的生命健康,她的主观上存在间接故意,她的行为是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责任编辑:苏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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