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娘上错床与伴郎同房
新娘上错床与伴郎发生性关系,如此艳福羡煞旁人呐!这个世界果然是奇葩的世界,闹洞房没出事儿,睡着了却出事儿了。结婚时不但要看好新娘,还要看好伴郎啊!
据悉,10月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那坡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新娘新婚之夜上错床与伴郎发生关系后告其强奸的刑事自诉案,判决伴郎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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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再让伴郎留宿了
发生这样的事情呢,谁都不愿意的吧?关键从哪儿来说,人家伴郎都算不上犯罪的。小编相信,此案一出,大家结婚的时候都不会再让伴郎留宿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本罪侵犯的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又称贞操权),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
强奸罪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另外,还须是违背妇女意志,与其发生性关系,新娘“自己送上门”,还睡梦中主动挑拨,这十成中有九成算得上是自愿的,跟“暴力、胁迫、违背妇女意志”扯不上边啊,理所当然不是强奸罪。(法邦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