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两次遭人强暴抛深井
日前,女孩两次遭人强暴抛深井,并且最终逃离危险的故事在网络上热传,在悲惨时刻,没有放弃希望,这位姑娘太坚强了。面对命运的不公,期盼女孩早日走出阴影,勇于直面人生的惨淡。
8日晚间,蒙城16岁姑娘孙某因为与家人吵架,独自一人在外散心,遇上一名男子。男子趁机哄骗,将其带至偏僻地方,对其殴打并强奸了这个小姑娘,男子还残忍地将女孩扔进田地的机井内,盖上盖子,但受伤的女孩成功逃脱出来。警方在接到报案后,8小时将凶残的嫌犯抓获。
强奸罪的加重情节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1、犯该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2、具有下列情形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案件中男子的行为,能划归到强奸妇女情节恶劣,应在10年以上有期徒刑档次处罚。(法邦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