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厦门城管被泼硫酸
厦门城管被泼硫酸,免不了跟城管平时暴力执法相关。虽说部分城管平时横行霸道,耀武扬威,暴力执法无处不在,但是以暴易暴也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和谐相处是王道。
昨天,有网友爆料称,16日厦门市同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被人泼硫酸,18人入院治疗。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证实此事,称伤者仍在医院。
故意伤害的认定
城管被泼硫酸,泼硫酸的人涉嫌故意伤害,故意伤害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故意伤害严重的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常见的一种犯罪。构成故意伤害罪,某人必须实施了伤害行为,所谓伤害是指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通常表现为破坏人体组织的完整如断手指、挖眼睛等和破坏人体器官的正常机能如使人失去听觉、视觉、神经机能失常等。但这些伤害行为必须是非法的,如果是因正当防卫等合法行为而伤害他人身体的,不构成故意伤害罪。(法邦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