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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16岁伴娘遭扒衣,事后几次想不开想自杀。据悉,这是当地风俗,结婚办婚礼会请一些三陪女当伴娘供伴郎们享用。但是在进行卖淫嫖娼活动之前是不是应该确定一下,伴娘是不是三陪女呢?而且此等伤风败俗的风俗应该及时制止,决不允许它的存在。
事件回顾:
16岁伴娘遭扒衣
山东16岁的小丽被人请去当伴娘,可是这次伴娘经历却成了她的噩梦。多名小伙将小丽关进房间扒掉她的衣服并上下其手。几名男子同时将手伸向了小丽的身体。全身抚摸猥亵,甚至有人将手伸进了小丽的下体。小感觉遭到了奇耻大辱,准备用刀自杀,幸好及时被众人拦住,目前小丽家人已经报案。(来源:中国时刻网)
法邦点评:
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长的猥亵如何定义
伴郎们将小丽关进房间扒掉她的衣服并摸遍全身,还将手伸向了小丽的身体,全身抚摸猥亵,甚至有人将手伸进了小丽的下体。这些行为已经触犯刑法,下面让我们来看看,法律对这些暴行是怎样规定的。
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侵犯的客体是妇女的身体自由权和隐私权、名誉权。所谓身体自由权,是指妇女的身体的动静举止不受非法干预为内容的人格权,所谓隐私权,是指妇女所享有的对其个人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有领域进行支配的一种人格权,其私有领域的不可侵犯(包括其身体不能偷看、猥亵等)是其重要权能所谓名誉权,是妇女所享有的就其自身属性和特点表现出来的社会价值而获得社会公正评价的权利。
所谓猥亵,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实施的淫秽行为。猥亵既可以发生在男女之间,也可以发也于同性之间,但是只有猥亵妇女、猥亵儿童的,才构成本条规定的犯罪。猥亵妇女以外的男子,不构成本条中的犯罪。所谓猥亵妇女,是指对妇女的抠摸、舌舔、吸吮、亲吻、搂抱、手淫等行为。
综上,我们可以认定,这些伴郎们已经构成强制猥亵妇女罪。
网友评论(新浪微博):
畜生!
@mandala锐:闹归闹,该有的尊重还是要有的。。。什么样的有什么样的朋友,估计那新郎也不咋地,新娘和其他人都在做什么?
@狸小猫儿:此类恶心的习俗什么时候能叫停???这已经构成猥亵罪了
@宝贝宝贝宝贝小宝贝:这一家子都是畜生!以后当伴娘要谨慎,不熟悉根本不必凑热闹,熟悉得看新郎新娘都是交什么朋友!从小不学好的,果断拒绝。
结语:
此事一经曝光,立刻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对于伴郎们暴行,民众们更是高呼:一定要严惩施暴者!的确,一定要对他们施以严惩,从而遏制此等不正之风!(法邦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