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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城管殴打学生
南昌城管殴打学生,续写野蛮执法新篇章!城管打人的事件每个月不发生个10起、8起的?难道真的是“不会打人的城管不是好城管”?城管何时能够真正的文明执法?
28日,一位名叫“你好龚文婷_”的网友在微博上发布消息称,“与同学去秋水广场卖孔明灯,突然有城管翻我们的包,于是我们去找他们理论,被7、8个城管围着,他们又是推又是骂。女同学被推进臭水沟,手指头骨折,本人被城管绊倒,腿部受伤,书包被撕裂,手机也被砸……”
城管应当文明执法
城管,一个普通的名词却代表着不普通的意义,它承载了太多的暴戾、血腥、野蛮。人们并不是喜欢把城管妖魔化,而是城管的行为让人们把它妖魔化!要问人们心底最殷切的期盼都有什么,“希望城管文明执法”肯定会是其中一个!
所谓文明执法,就是在行政执法中树立以人为本、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理念,充分尊重行政执法相对人的权益,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的执法程序,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管理与服务相结合,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效能,为建设和谐社会和法制社会提供保障。
文明执法有以下要求:
1、执法理念端正,执法目的明确。
2、执法事实清楚、执法依据充分。
3、执法纪律严明,执法作风廉明。
4、执法手续完备,执法行为规范。
5、执法高效便民。
6、执法信息公开。
7、执法权责明确。
8、执法监督有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