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南京刚出生婴儿被遗弃冻死,公园成坟场。可怜她还没来得及好好看一眼这个世界,就已经在冷风寒露的灌木丛旁停止了呼吸。小小的帽子和衣裳,还闪烁着粉红的颜色,而小女孩的脸,已经变成了黯淡的酱紫色,再无生命的光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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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回顾:
南京刚出生婴儿被遗弃冻死
2013年11月05日早晨6点30分,市民王先生在玄武湖公园晨练时,突然在一处假山后面的草丛中发现一具死婴。死婴是一名新生女婴。据当地警方透露,这名刚出生的婴儿看不出有什么身体缺陷,极有可能是年轻妈妈遗弃在南京玄武湖公园附近,由于晚上以及凌晨气温过低,这名婴儿是被活活冻死的。据玄武湖公园附近居民称,昨晚有听到婴儿凄惨的哭泣声,但是不知道是从哪里发出,以为是附近居民家的小孩在闹,所以没有出来查看。
接到报警后,警方正在通过现场录像追查抛弃婴儿的人。南京刚出生婴儿被遗弃冻死立马引起轰动,是怎样的一个妈妈才会将自己的亲生骨肉丢在公园不顾呢?真的是太残忍了。
法邦时评:
故意杀人罪的间接故意
婴儿的母亲已经涉嫌故意杀人罪。
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是中国刑法中少数性质最恶劣的犯罪行为之一。必须从重从快严惩。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杀人罪在主观上须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后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直接故意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或者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危害结果的发生以及明知必然发生危害结果而放任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又可分为两种情况,即明知可能和明知必然。
间接故意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所谓放任,是指行为人对于危害结果的发生,虽然没有希望、积极地追求,但也没有阻止、反对,而是放任自流,听之任之,任凭、同意它的发生。
婴儿的母亲明知把婴儿放到公园不管不顾可能会使婴儿被冻死,可是还是这样做了,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中的间接故意情节,依法应严惩。
网友评论(新浪微博):
太残忍
@伽蓝九卿_沈谢陵越本命:不会是坏人恶意所为吧?如果是自己的孩子就算不要也不可能放在这么一个不好发现的地方,这是明摆着的谋杀啊……
@唐品萱:太残忍了,虎毒不食子。
@浅唱唯爱丹:真狠心的爸妈,那你生他干嘛呀,会遭报应的,哎。
结语:
漫长的黑夜过去,终会迎来艰难的黎明,可是这个女婴,却永远地消逝在了那个冰冷漆黑的夜晚。死了,就什么也没有了,逝去,就再也不能重来。一切的一切,都停顿在最最悲伤的那个瞬间,一直一直地重复循环,一直一直地经历痛苦与绝望,永远也无法向前。(法邦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