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男童被忘校车闷死
男童被忘校车闷死,惨剧再次发生。一个年仅三岁的幼童由于司机的粗心、老师的渎职而被活活闷死在校车里,谁也不知道在这长达一天的时间里,孩子是如何度过的,经过怎样的挣扎,怎样的无助,想想就让人心像针扎一样的疼痛。是谁剥夺了孩子花蕾一般生命的权力,难道仅仅是司机的粗心和教师的渎职?答案是,又不全是,还有教育监管部门的失职。现在无论怎么做,都无法挽回孩子的生命。对孩子死亡的查处,笔者不想多说,那是有关部门的事。
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8月29号,河南许昌鄢陵县一幼儿园在接送孩子时,一名三岁的男童被遗忘在校车上,因闷热致死。目前,4名相关人员已被拘留。公安部、教育部日前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公安交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在开学前对所有在用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安全开展集中检查,坚决清查不具备资质的驾驶人和车辆,切实排除未成年人交通安全隐患。8月29号下午5点30分,正是幼儿园放学的时候,吴凯迪小朋友的家长突然接到“超超幼儿园”电话,说孩子出事了,正在医院抢救。当家人急急忙忙赶到医院,孩子已经不行了。据医生说,吴凯迪被送往医院前一个小时就已经窒息死亡。
幼儿园渎职
吴凯迪的家人立即向鄢陵县公安局报案,公安机关查明,8月29号,超超幼儿园接送幼儿的司机解某和跟车老师石某把幼儿接到幼儿园后,没有认真检查核查上下车幼儿人数,直到当天下午5点左右,司机解某开车送放学幼儿时,发现吴凯迪在车内死亡。目前,鄢陵县公安局已将涉案的幼儿园园长汪某等4人刑事拘留,案件正在办理中。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不得驾驶校车。禁止聘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校车。配备校车的学校、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指派照管人员随校车全程照管乘车学生。校车服务提供者为学校提供校车服务的,双方可以约定由学校指派随车照管人员。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定期对随车照管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组织随车照管人员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知识。
司机和校方和教师,如果有一方可以尽职尽责,相信也不会出现这次事件。又是一起孩子在校车里活活被闷死的惨剧,不论此责谁担,都无法再挽回孩子的性命。而那些用粗心闷死孩子的人,只会受到微不足道的制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