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失踪女婴案告破
香港失踪女婴案告破,生母自导自演拐卖。香港警方侦破九龙城半岁女婴失踪案,并于2日以涉嫌非法处理尸体拘捕女婴的母亲。女婴母亲姓吴,31岁。11月23日,吴女士报案,称她与女婴在九龙城一公园附近时,有操内地口音的女子向她问路,之后发现女婴不见。吴女士还在网上呼吁大家帮助寻找女儿,引起香港社会广泛关注。
香港媒体报道说,吴女士被拘捕后承认,11月17日她在家中不小心致女婴死亡,不知所措之下将女婴弃置于垃圾箱,并编故事称发生拐带案。警方调看监控录像发现,17日之后,吴女士曾连续多日推婴儿车上街,但婴儿车被遮盖得严严实实,看不到女婴。香港警方侦破九龙城半岁女婴失踪案,并于2日以涉嫌非法处理尸体拘捕女婴的母亲。
什么是盗窃、侮辱尸体罪
香港失踪女婴案的结果是其生母以非法处理尸体罪被拘捕。在内地,并没有非法处理尸体这一项罪名,相近的罪名是:盗窃、侮辱尸体罪。
盗窃、侮辱尸体罪本罪是选择性罪名,盗窃尸体罪,是指秘密窃取尸体,置于自己实际支配下之行为。侮辱尸体罪,是指以暴露、猥亵、毁损、涂划、践踏等方式损害尸体的尊严或者伤害有关人员感情的行为。本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社会风尚。主体是已满十六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观上为故意,即明知道是他人的尸体而故意进行侵害。可能行为人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但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香港失踪女婴案中的母亲,为了逃避责任,将女婴尸体弃于垃圾箱,伤害了有关人员的感情,也可成立侮辱尸体这项罪名。
死人不会开口说话,可活人会。如果真的遇到相关问题,还是要求助于律师等专业人士。以便更好地维护权益。(法邦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