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踩踏事故致14人死亡
又一场悲剧发生了,宁夏踩踏事故致14人死亡,震动国内。悲剧的的发生往往只是一瞬间,但是造成的后果确是难以估量。鲜活的生命就这样结束了,完美的肉身就这样残缺了,而这一切,原本或许是可以避免的。只是,我们的工作是不是可以再细致一些,我们是不是要多拷问自己有没有尽到应尽的责任?
1月5日上午,部分群众到固原市西吉县北大寺参加已故宗教人士忌日纪念活动,13时左右,在为信教群众散发油香(油饼)过程中,由于群众相互拥挤,发生意外踩踏事故。受伤人员在第一时间全部送到西吉县人民医院进行抢救,有14人经抢救无效死亡,受伤人员10人(其中4人重伤)还在医院救治,相关善后和调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1月6日召开常委会议,就西吉踩踏事故研究提出事故处置、加强宗教管理、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的具体措施,并强调要认真开展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
安全事故责任如何承担
依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
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故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希望有关部门尽快查清原因、查清责任,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给社会、给群众一个交待。对于受害群众来说,是祸躲不过,有时候逃避是没有意义的,勇于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才是上上策。(法邦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