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可怜,好好的家就这样毁了,房子沒了,老婆被人奸了,逃亡了8年,还要坐牢,这就中国的法律,强奸犯是死有应得,死了还要民事赔偿,这这这天理何存
所有强奸犯应该直接判死刑才对,觉得被告方不应该判有期徒刑才对,人在嫉妒愤怒的情况下有可能不冲动吗?试问一下要是法官的妻子被别人当着你的面强奸,我倒要看你是什么反应,我可以说百分之九十九的人直接弄死对方。
什么世道,法官也不过如此,汗颜,,,,,,,,
法官阁下,要是换做是你,你该怎么办?
对田的判决不合适
政府怕什么?法律怕什么?文明城市的口号有是什么?我们的社会怎么了?老婆都保不住,难怪有人要移民,怪谁?国家不是我不爱你,是你的法律让我远离你,媳妇被强暴,裤子都提起,就算在这个现有的法律国度,作为男人,在民政局登记的合法妻子,你不对抗?你不反击?还要我像谴责日本的方式,发个新闻发布会说我谴责那个强暴我妻子的人,我坚持反对谴责到底。到最后,,,你们说说想想要你你会怎么做。
我们去把法官妻子当着他面轮奸,不知道他会不会冲动?
不多说,只能说有时候法律也是“帮凶”
不合适,毕竟这事谁也忍不了。。 在那种情况下情绪也不好调整。
专家都说不合适。法律就是为公平存在的,如果他不公平,那留他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