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犯罪中对行为人适用死刑与否所特有的酌定量刑情节
毒品犯罪侵害的法益是不特定人的健康和国家对毒品管制的制度,尽管理论学者和司法实务人员很多情况下,都不主张在这一犯罪领域设置死刑,并且一直在沸沸扬扬的讨论不休,但是作为刑事辩护律师的我们,要面对客观现实,要面对展现在...
影响运输毒品罪量刑的主要因素
说到运输毒品罪的量刑问题,这又是一个颇受争议的问题,在国际上紧锣密鼓的呼吁取消死刑的大背景下,我国刑法学者以及从事司法实务工作的法官、检察官甚至最高司法机关也是对该罪名取消死刑也做了一些努力,尤其讨论最多的时候,是...
运输毒品犯罪中存在幕后人员实施共同犯罪行为如何来评价?
这个问题是一个目前非常值得关注和重视的问题,也是非常严峻的话题,值得我们去深思。可以说,绝大多数运输毒品案件都属于这种情况,而绝大多数这样的案件在对到案的被告人量刑时,司法机关都没有把幕后指使、雇佣、安排到案被告人...
识别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客观行为表现
办理刑事案件的最重要的方法就是从规范到事实,然后再从事实到规范。毒品犯罪也是这样,刑法三百四十七条所规定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只是从罪名到罪状到罚则的简单表述,并不尽然的把各个行为的类型化展现出来,那么,...
如何来评价走私制毒物品罪和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中的“非法”问题
刑法第三百五十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非法运输、携带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或者配剂进出境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在境内非法买卖上述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量大的,...
明知他人制造毒品而为其提供制毒物品的应当评价为制造毒品罪的共犯问题
刑法第三百五十条第二款规定:明知他人制造毒品而为其提供制毒物品的,以制造毒品罪的共犯论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三)》(以下简称《立案追诉标准三》)虽然没有明确规定,...
走私制毒物品罪与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的数量如何来确定的问题
针对刑法第三百五十条的这两个罪名的入罪数量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早在2009年6月23日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制毒物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条做了下列规定:(一)违反国家规定,非法...
律师办理死刑案件应当注意的辩护节点
死刑有效辩护的落脚点有以下几点:需要深度了解死刑辩护证据标准。由于死刑案件的定罪应采取最高的标准,严格掌握可以防止错案和控制死刑。我国的标准表面是客观标准,实际上也有主观因素,故显得特别抽象。死刑有效辩护的落脚点有...
证据规则在刑事辩护中的组合运用
主题:证据规则在刑事辩护中的组合运用律师,尤其是一个优秀刑辩律师一直苦苦思索、追求的极致就是有效辩护,但是怎样才能多一份有效辩护很少人可以给出一个适当的结论和定义,如过您还在为这样的事情烦恼,一起来看看吧,看看律师...
应邀参加金牙大状论坛分享毒辩经验——毒品犯罪的辩护艺术
愿意和您一起为了传递正能量而不懈奋斗!!!金牙大状论坛公告函【金牙大状论坛】关注中国司法热门话题系列论坛第二期之“毒品犯罪的辩护艺术”我们非常荣幸地邀请您参加将于2015年4月17日下午3时在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V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