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为投毒凶手求情,社会对这177名学子是骂声一片,他们或许还觉得天将降大任于斯人,觉得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呢吧。不管从法理还是清理,凶手林森浩犯了罪行极其严重,处死刑并不为过。不管从法理还是清理,177名学子上书求情都是不对的。他们试图影响法院判决吗?但是不要小瞧了法院独立审判的原则。勿让舆论审判左右司法。
事件回顾:
复旦177名学生联名写信 为投毒案凶手求情
日前,由复旦大学177名学生联合签名的《关于不要判林森浩同学“死刑”请求信》寄往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随之一起的还有另外一份《声明书》。建议给被告人林森浩一条生路,让他洗心革面,并在将来照顾受害人黄洋的父母。
今年2月18日,林森浩因故意杀人,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5日,被告人林森浩委托辩护律师正式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作为二中院的上级法院,上海市高院将开庭审理林森浩上诉案。复旦投毒案进入二审程序。
近日,《法制晚报》记者通过多种渠道拿到了这封由复旦大学177名同学联合签名的“请求信”,177名学子表示,希望国家、社会、法院综合考量,慎重量刑,能给林森浩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多位律师及专家则表示,“请求信”对二审量刑的影响可能性不大。(来源于法制晚报)
我的解读:别让舆论审判左右司法
我国宪法明文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这就明确告诉我们:法院独立办案,不仅不能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影响,同样也不应该受“舆论审判”的影响。法治社会不仅要求审判的公正,更要求对司法权威的维护。法官不受任何影响和干扰,依法办案,是神圣职责;以自己的言行支持法院依法办案,也是每个公民的责任。
公众积极参与舆论监督,是社会的进步,是我国民主法治建设的积极成果。要努力发挥舆论监督的积极作用,首先,需要增强公众的法律意识,少一些偏激义愤,多一些成熟理性;其次,要引导公众用法律的观点看待问题、分析问题,使网上的言论在推动民主法治建设中更多更好地发挥“正能量”;第三,进一步加大司法公开的力度,公开也是有力的舆论导向。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裁判文书上网公布暂行办法,通过及时公开公众关心的司法信息,不仅可以让公众有机会和途径了解结果的由来,将正义以公众看得见的方式实现,而且可以防止独立公正审判受其他因素所左右。
结语:
以自己的言行支持法院依法办案,是每个公民的义务。法院不能对舆论无动于衷,但也不能被舆论牵着鼻子走,应力求每一个案件的公平正义。
十多年办案心得:当需要律师帮助的时候,选择一名专业的律师很重要,选择一名能打赢自己案件的律师更重要,但选择一名专业的律师很难,选择一名能打赢自己案件的律师更难,同样的案件事实、同样的证据材料、同样的法律程序,不同的律师办理的最终结果却不同。我们,长期致力于高端业务,着力提升团队专业特长,充分发挥团队资源优势,为委托人提供独有的特色化、专业化服务,为赢而战,为公平正义而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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