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一方(用人单位)应当如何应对新情况呢?
姚增坤律师认为:
(一)首先认真学习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和相关法规
吃透精神实质、准确掌握法律精神和具体规定,不能不看文件道听途说。
(二)要正确理解法律保护员工的意义
作为老板创业不容易,尤其在当前经济形势下很多老板更是艰难维持,但是老板几乎都打过工,也应当理解打工的艰辛。老板的亲人也有很多人也在打工。保护老板的创业和发展与保护员工应当是一致的,而不是对立的;
(三)加强管理积极预防警钟长鸣
对员工要进行充分的安全教育,工作一定要细,要把工伤消灭在萌芽状态。上班来和下班去都要纳入管理范围。具体怎么做,根据自己单位的实际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光说不行,道理谁都懂,经常做到难,必须要有措施。
(四)一定要及时给员工上工伤保险,有条件的还可以给员工上商业保险。
现代社会危险因素太多,事故防不胜防。一旦发生工伤事故,要及时送医院救治,伤残赔偿金由工伤保险承担,否则由用人单位承担。很多事故都是发生在新员工身上,有的甚至头一天上班就出事。
当老板肯定比打工难,否则谁还打工呢?老板千万不能只想着发财,稳健发展才能长久之!
姚增坤律师办案心得:公司制度是人类的重大发明,公司法是经济生活的根本大法,是投资兴业的总章程,公司制是现代企业最主要组织形式。我国自1993年才有公司法,历史短、实践中问题多、修改频繁、规章太多、有的企业家也不太熟悉。作为专业律师深感责任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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