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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房改房为夫妻共同财产

2015-03-27    作者:马伟律师
导读:关于如何认定某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实际上比较简单,只要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就可以。而第十七条规定的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共有。但若一方去世后,另一方购买的房屋产权如何认定呢?这...

关于如何认定某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实际上比较简单,只要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就可以。而第十七条规定的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共有。但若一方去世后,另一方购买的房屋产权如何认定呢?这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区分,一般来讲都应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但若购买的是单位公房,又应当怎样来认定呢?这主要根据购买房屋的购房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来判断。

房改房是根据职工的职务、工龄等多种因素综合考虑而给职工的福利,按房改政策出售,是国家多年实行低工资制后的福利性补偿,按成本价售房给职工等于将多年积累的工资差额一次性地补发给职工。职工购买单位的公房一般都是以成本价购买的,房屋的价款非常底,这实际上是国家给予职工的一种优惠政策。根据1994年7月18日《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第十八条的规定,城镇住房改革的数量和享受形式是:只能享受一次,且以家庭为购房形式。鉴于上述原因,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意见[(2000)法民字第4号]:关于在享受本人工龄和已死亡配偶生前工龄优惠后所购公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函的复函:用自己的积蓄购买的公有住房应视为个人财产,购买公有住房时享受的配偶的工龄优惠只是属于一种政策性补贴,而非财产或财产权益,应予查明购房款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积蓄,还是配偶一方的个人所得,以此确认所购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如果购房款是夫妻共同的积蓄,所购房屋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购房款是个人积蓄,应当认定所购房屋是个人财产。

房改房是否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以房改优惠价所购的房改房,均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其理由是:

第一,依《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各自或共同劳动所得收入和购置财产,各自或共同继承、受赠的财产,都是夫妻共同财产。”此所谓“劳动所得收入”于本单位职工而言,除了日常工资外还应包括各类奖金、补贴、单位分发的实物等福利,故职工以优惠价购买的房改房,其单位补贴的差额部分,应视为共同财产的范畴。

第二,“按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每个家庭只能享受一次”,故夫双方都有参加房改的权利,但却只能在一方单位购买房改房,另一方参加房改的权利体现在购房款的优惠上。因此,享受住房福利待遇的对象应是夫妻双方,而不是售房单位的职工一方,相应的,这种住房的产权也应属于夫妻共有。对属于共同财产的房改房,若双方有约定的,可依约处理,对没有约定的,可据实际情况进行分割.具体方法见后。

一方购“房改房”,离婚后如何分割

刘女士婚后参加了单位的房改购房,现在刘女士与丈夫离婚,她想问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

易律师认为,根据1994年7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职工以优惠价购买公有住房,每个家庭只能享受一次。不管夫妻双方参加哪一方单位的房改,其购买公房的行为和享受的价格优惠,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享有的资格和权利。即使仅有参加房改的一方享有以优惠价购买公房的资格,其购房时所享有的优惠待遇,包括国家鼓励职工购买公房性质的价格折扣优惠和以职工住房公积金为计算依据的工龄折扣,该优惠利益在其参加单位房改购买公房时已经实现,应属于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

因此,因夫妻离婚而涉及房改房屋的归属时,该房屋应作为夫妻共有财产,双方都有权分得该房,不能因一方参加了某一方单位的房改为由,限制另一方对该房屋的请求权。售房单位也不能以非本单位职工为借口,侵犯产权人的利益。但是未分到住房的一方已不再享有优惠购房的待遇,且被分割的住房价格,构成中隐含着购房家庭一方或双方的住房补贴和国家企业给予职工的优惠待遇,所以

在对房改房作价分割时应参照该房的市场价格。

本案的关键在于:婚后以一方工龄购买的房改房是否属夫妻共同财产。答案是:婚后购买的房改房应为夫妻共同财产。所谓房改房是指职工单位将公房以工资性货币分配方式出售给职工,职工以标准价或成本价购买,从而对购买的房屋享有部分产权或全部产权的住房。房改房通常享受以下优惠:成新折扣(综合考虑房屋折旧及相关调整系数如层次、朝向等计算房屋价值)、工龄折扣(通常工龄按职工工龄年限计算,每平方米每年折多少元)、付款折扣(一次付清住房全部价款的,给予相应折扣等)。房改房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主要是因为,根据我国的房改政策,夫妻双方如果一方享受了国家房改的福利政策,购买了房改房,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另一方不能再享受有关的房改福利。这就意味着,虽然是以小李的工龄购买的房改房,但实际上也将小王享受房改福利的权利预支了,故房改房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 马伟律师办案心得:办理刑事案件要尊重事实,不能对案件结果有承诺,对案件的走向要有清晰的认识,做好出庭前准备工作,所有的刑事案件,被害人或其亲属的谅解很重要,另外,刑事案件中要注意当事人的刑事年龄、是否有自首(或可以视同自首的几种情况)以及立功,被害人是否有过错(注意表达方式和适用的场合),认罪态度、悔罪表现,社危害性、再犯的可能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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