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也许知道子女与父母之间的赡养、抚养义务,其实夫妻之间也有相互扶养的义务。近日,一丈夫要求与妻子离婚,实情竟然是妻子身患重病,丈夫想撇下这份责任。面对这样的情况,法院可是不答应的。
妻子患重病丈夫要离婚
2014年,赵某一纸诉状将妻子张某告上了法院,要求离婚,理由是双方性格不和,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张某的家人说已预料到会收到法院开庭审理离婚案件的传票,赵某起诉要求离婚是另有隐情,因为张某在此之前早已将丈夫告了!
原来张某早在2012年初被检查患有左小脑结核,为了治疗张某的病,赵家也拿出了家中的积蓄并四处借钱总共凑了10万左右给张某治病。手术后,张某被接回了家中,但她的病并没有完全好起来,仍需要长期服药治疗。
2013年的时候,赵某经过奔波给张某办了残疾证,上面显示张某残疾等级为二级。但眼见着治疗花钱如流水一样,赵某一家的思想渐渐地起了变化,此后,赵某便开始对张某不闻不问,也没有再支付过张某的治疗费用。2014年7月,张某将赵某起诉到了法庭,要求支付扶养费。
至此,赵某要求离婚的真相这才慢慢浮出了水面,他是想通过离婚解除婚姻的枷锁、摆脱家庭的负担。
今年1月,一审法院判决赵某支付张某分居后自理部分的医疗费,另每月给付张某生活费600元。赵某不服上诉,二审法院驳回其诉讼请求。
夫妻有互相扶养义务
夫妻扶养义务在老百姓心中被认为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其实这种义务不仅仅属于道德层面的义务,更是法律的硬性规定。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条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因此,若夫妻一方没有固定收入,或者无独立生活能力或生活困难,或因患病、年老等原因需要扶养,而配偶没有履行相应的扶养义务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承担扶养义务。
赵某身为张某的丈夫,原本应当携手共度难关,在妻子最脆弱的时候给予帮助,却选择逃避责任与甩掉包袱。赵某不仅不配当一位丈夫,更有失男人的尊严。
王秋荣律师办案心得:离婚案件逐年增多,很多案件往往是因为双方不善于经营婚姻造成的,而非双方有了根本矛盾。面对这种情况,应当指导当事人如何经营婚姻,改善夫妻双方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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