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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心流动性问题是杞人忧天

2015-05-12    作者:杨景林律师
导读:新三板:担心流动性问题是杞人忧天最近,还是不停的有人问啃哥,啃哥,你这么看好新三板,那么如果我现在买了2年封闭期的新三板基金,到时候如果还像现在每天8-10亿的成交量,卖不出去,砸在手里,那可怎么办呢?相信,这其实...

新三板:担心流动性问题是杞人忧天

最近,还是不停的有人问啃哥,啃哥,你这么看好新三板,那么如果我现在买了2年封闭期的新三板基金,到时候如果还像现在每天8-10亿的成交量,卖不出去,砸在手里,那可怎么办呢?

相信,这其实是目前很多人对于新三板的最大担心,担心买了之后,想卖卖不掉,怎么办?

相信各位都听过杞人忧天的故事,现在重新摘录如下:

传说古时候杞国有一个人,他每天都担心天会掉下来,地会塌下去,日月星辰会坠落下来,他常常因此愁眉不展,心惊胆寒,愁得睡不着觉,吃不下饭。杞人的一位朋友见他这样忧虑,就跑来开导他说:“天不过是堆积在一起的气体罢了,天地之间到处充满了这种气体,你一举一动、一呼一吸都与气体相通。你整天生活在天地的中间,怎么还担心天会塌下来呢?”杞人听了这番话,更加惶恐不安,忙问:“如果天真的是由气体堆积起来的,那么日月星辰挂在气体的上面,难道不会坠落下来吗?”朋友答道:“日月星辰也是由气体聚集而成的,只不过会发光罢了。即使掉下来,也绝不会砸伤人的”杞人沉思了一会,又问:“如果大地塌陷下去,那可怎么办?”朋友解释说:“大地也不过是土块罢了。这些泥土、石块到处都有,塞满了每一个角落。你可以在它上面随心所欲地奔跑、跳跃,为什么要担心它会塌陷下去呢?”经过这么一番开导,杞人恍然大悟,这才放心下来,又快快乐乐地过日子了。

其寓意就是告诉我们不要庸人自扰,不要为不需要担心的事情而过分担忧为它而烦恼!!

啃哥认为,不论是看待新三板,还是看待其他投资,或者决策,有一个基本原则,就是在最小风险的条件下,获取最大的利润。

你问我新三板有没有到时候股票卖不掉有没有可能,我回答,肯定有可能。但是,要看其发生额概率有多大,这就需要理性分析。正如同2000年左右大家都去买房,房价一路上涨,你问题房价有没有下跌的可能,我也会回答,有,但是,要看概率大小。如果想一点风险都没有还想赚钱,啃哥说,世界上没有这样的好事情。而我们不论是买股票,还是做生意,还是做私募股权投资,还是炒房,其实都是在理性分析后,在风险最小化的基础上追求利润最大化的过程,理性分析才是一切论断的基础。逻辑严密,自己能够说服自己,也就能说服别人。

啃哥之所以非常坚定的认为新三板未来流动性会非常充裕,是有充分的逻辑依据的,早在2014年12月,就曾经写过“新三板因为目前交易不活跃,所以未来没有前途的错误逻辑”文章,现在在这个文章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分析,给怀疑者吃个定心丸。

再反过来想,如果非要等待交易活跃了再进入新三板市场,请问,那个时候,还能有多少利润呢?最丰厚的利润已经被别人赚走了。

这既是新三板管理层的可以释放的政策十二大招。有十二个政策利好可以使用,就是说,新三板管理者有十二种方法可以让新三板交易活跃起来。

一、隐含的可使用的十二个大招(也可以认为就是十二个待释放的政策红利):

1、隐含的增加交易活跃度大招1:推出竞价交易机制

根据新三板交易规则,利润上必须有“协议成交”“做市商成交”“竞价成交”三种模式并存,企业选择其中一种模式。现在新三板只有“协议成交”和“做市商成交”两种模式,“竞价成交”模式还没有推出,相信推出之后也是会增加流动性的。根据历次新三板答记者问,这个竞价交易管理层还在抓紧制定中。据说本来新三板公司已经与各个机构开始系统测试了,但是因为新三板太火,被推迟了。

2、隐含的增加交易活跃度大招2:推出转板块机制

根据,啃哥评点:新三板转板制度推出与互联网企业的机会,并论七天报了上百家。

10月份证监会《关于支持深圳资本市场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已明确,“将积极研究制定方案,推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设立专门的层次,允许符合一定条件尚未盈利的互联网和科技创新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满12个月后到创业板发行上市,支持创业板的良性发展”,

市场解读为已明确允许深交所赶紧制定转板机制,与新三板挂牌企业对接,满足条件的挂牌企业在挂牌1年后可以转入创业板。这是什么概念,啃哥说,这相当于在新三板买到了原始股,因为转到创业板时这个溢价空间将是十分巨大的。那么,新三板的交易能不活跃吗?

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于转板机制的细则还没有推出,相信很快会推出的。因为证监会已经发话明确了。

同时,肖刚主席在两会期间已明确表示,2015年将进行转板制度试点。那么,铁定是要做的事情了。

3、隐含的增加交易活跃度大招3:推出分层制度

证监会已经多次明确,新三板市场一定会推出分层制度,那么,什么是分层制度呢?纳斯达克有分层制度,通过百度百科,啃哥了解到:

2006年2月,纳斯达克宣布将股票市场分为三个层次:“纳斯达克全球精选市场”、“纳斯达克全球市场”(即原来的“纳斯达克全国市场”)以及“纳斯达克资本市场(即原来的纳斯达克小型股市场),进一步优化了市场结构,吸引不同层次的企业上市。

1)纳斯达克全球精选市场(NASDAQ-GS)

纳斯达克全球精选市场的标准在财务和流通性方面的要求高于世界上任何其他市场,列入纳斯达克精选市场是优质公司成就与身份的体现。

2)纳斯达克全球市场

作为纳斯达克最大而且交易最活跃的股票市场,纳斯达克全球市场有近4400只股票挂牌。要想在纳斯达克全国市场折算,这家公司必须满足严格的财务、资本额和共同管理等指标。在纳斯达克全球市场中有一些世界上最大和最知名的公司。

3)纳斯达克资本市场(即原来的“纳斯达克小额资本市场”)

纳斯达克专为成长期的公司提供的市场,纳斯达克小资本额市场有1700多只股票挂牌。作为小型资本额等级的纳斯达克上市标准中,财务指标要求没有全球市场上市标准那样严格,但他们共同管理的标准是一样的。当小资本额公司发展稳定后,他们通常会提升至纳斯达克全球市场。

啃哥认为,通过分层,将不同类型的企业在一个层次中,能够激发市场的交易活跃度,更有利于投资者分析判断。这个制度的推出当然也是绝对的利好。

4、隐含的增加交易活跃度大招4:降低投资者门槛

目前,新三板投资者的要求是,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试行)》,(2013年3月8日发布,2013年12月31日修改),新三板公司特制定该制度。

第三条:下列机构投资者可以申请参与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一)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法人机构;(二)实缴出资总额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合伙企业。

第四条:第四条集合信托计划、证券投资基金、银行理财产品、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以及由金融机构或者相关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机构管理的金融产品或资产,可以申请参与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

第五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投资者可以申请参与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

(一)投资者本人名下前一交易日日终证券类资产市值500万元人民币以上。证券类资产包括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在沪深交易所和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股票、基金、债券、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等,信用证券账户资产除外。

(二)具有两年以上证券投资经验,或具有会计、金融、投资、财经等相关专业背景或培训经历。

投资经验的起算时间点为投资者本人名下账户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发生首笔股票交易之日。

啃哥上文详细引用了该制度的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目的是让读者对于政策有清醒的认识。经常有人说什么新三板的门槛公司500万,个人500万,像这样没有前提,没有背景的话,啃哥是绝对不会说的。因为没有意义。

例如,1)像机构500万,是说注册资本500万元,而不是其他。2)而说个人500万,是说个人“前一交易日日终证券类资产市值500万元”,就是只要有500万余额就行,不一定是现金的。

目前新三板市场,从8月25日做市商制度以来截止2014年12月31日,新三板个人投资者43,980户,相比2013年12月31日增长5倍;机构投资者4,695户,较2013年12月31日增长3.6倍。但是,与A股上亿的开户人数,今日每天70余万的开户人数相比,就是小巫见大巫了,可见其未来的广阔空间。

但是,如果门槛放低,一旦有了大量有资格进入的人,那么,交易量势必活跃。但是门槛放低的同时,也会造成更多的像A股那样的政策,消息性的非理性投资产生,其实就是双刃剑,高的门槛是希望投资更加理性。

5、隐含的增加交易活跃度大招5:推出优先股政策

目前,根据中国证监会9月19日发布的“非上市公众公司发行优先股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可以看出,新三板推出优先股已是箭在弦上。参见10月7日,啃哥评点:中国证监会发布非上市公众公司发行优先股相关信息披露文件。

一旦推出优先股,增加了新的融资方式,那么挂牌,交易的活跃度也会提高的。既然证监会都已经出文了,啃哥相信新三板的优先股细则推出肯定为期不远。

6、隐含的增加交易活跃度大招6:推出中小企业私募债计划

作为另一种融资方式,既然中小板,创业板都有了中小企业私募债,那么,相信新三板市场这个产品的推出也为期不远了。并且新三板的发言人也已经多次强调一定会推出。这也是一个会带来交易活跃度的利器。

7、隐含的增加交易活跃度大招7:允许PE/VC成为做市商

目前,新三板的做市商只有券商。而关于券商数量,根据证监会网站披露的“证券公司名录(截至2012年4月30日)”,共有111家,而已经申请做市商资格的也就70多家。市场交易主体太少了。

根据证监会《关于证券经营机构参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相关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实缴注册资本1亿元以上,财务状况稳健,且具有与开展做事业务相适应的人员、制度和信息系统的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私募基金管理机构等机构经证监会备案后,也将可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开展做市业务。

新三板公司发言人也已经多次提到,会逐渐允许PE/VC等投资机构成为做市商。那么,随着投资机构的增加,必然也会带来交易的活跃度上升。

8、隐含的增加交易活跃度大招8:5%限额的调整

众所周知,根据目前新三板做市商制度中做市规则,做市商作为市场中介,买入卖出的价差不能高于5%!也就是说,做市商做市最高的每笔交易的利润就只有可怜的5%!那么必然会带来其交易的动力不足问题。

而纳斯达克的这个数值是25%,英国该类板块(AIM)板块是15%。看来我国新三板这个值是最低的!!显然,管理者希望先让市场稳定,再慢慢增加交易量。

如果想增加交易量,把5%调整到8%,15%去,啃哥相信,做市商一定会积极性倍增,打了鸡血似的增加交易额,因为利润是明摆着的。

9、隐含的增加交易活跃度大招9:做市时间6个月调整

根据目前新三板做市商制度中做市规则,对做市商加入和退出企业做市时间有严格要求。初始做市商为股票做不满6个月的不能退出。做市退出之后1个月内不能再为该股票做市。

所谓“初始做市”,可以理解为企业的第一个做市商。可见,只要稍微调整缩短一下这6个月的限制,那么激活的交易量又是海量的!!

而美国纳斯达克该做市时间是没有任何要求的。可见我们新三板的交易活跃度调整空间还有太大了。

10、隐含的增加交易活跃度大招10:100万股库存股调整

根据目前新三板做市商制度中做市规则,做市商要开展做市,必须先自己买一些被做市公司的股票,即初始的要求。挂牌时选择做市转让方式的股票,初始做市商合计应取得不低于总股本5%或者100万股的股票,每家不低于10万股的做市库存股票。变更为做市商交易和后续加入的做市商的,规定为不低于10万股的库存股。

即做事商做市的时候,必须合计自己垫钱买企业的100万股(初始做市商),并且各自不少于10万股,然后再开始销售,而不是一边买一边卖,没有成本的空手套白狼。这样做市商做的业务越大,其垫付的资金量越大。肯定对交易活跃度有影响的。

想一想,如果降低这个初始库存股的10万股/100万股要求,例如调整为5万股/50万股,做市商将释放出巨大的资金,交易量难道能不上去了。

11、隐含的增加交易活跃度大招11:增加股权质押贷款的定制型和便利性

啃哥曾专门分析过新三板的银行融资产品,见9月29日:啃哥评点:新三板融资银行产品分析

其实,目前与新三板合作的银行都是非四大国有银行的一些中小型银行。能够为新三板量身定制融资产品的银行只有2-3家,新三板挂牌企业即使通过银行融资方式也很有限。而随着新三板交易的活跃,势必更多的银行会看好新三板,为新三板企业量身定制各种融资产品,进而促进企业挂牌和交易的热度,再促进银行设计更好的,更优惠的融资产品,达到银行和企业的共赢共荣。

因此,银行在未来,也是能够通过股权质押贷款等多种量身定制产品推出,促进新三板交易活跃度的。当然这取决于银行的盈利压力和动力。

12、隐含的增加交易活跃度大招12:调整交易的个人所得税

啃哥曾专门分析过新三板的个人所得税问题,见10月3:啃哥评点:新三板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分析

根据财税[2014]4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个人持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的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如果国家想增加交易量,改变税负,绝对又是一个利器。

13、综述: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很明显,这十二个方式是完全可以刺激交易活跃度和交易量的。之所以还没有推出,啃哥认为是因为管理层希望一步一个脚印,把基础做的扎实些,不希望一口吃个大胖子,那样会出事情的。因此政策利好一定会慢慢推出的,只是时间问题。同时,反过来想一想,等到交易活跃了,请问,还能赚到钱吗?

二、新三板的定位及历史业绩:

1、关于新三板的设立:

2013年12月13日,国务院正式发布《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国发【2013】49号)(以下简称《国务院决定》),明确指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是经国务院批准,依据证券法设立的全国性证券交易所;证监会就落实《国务院决定》有关事宜答记者问时指出,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是继沪深交易所之后第三家全国性证券交易所,在场所性质和法律地位上,与证券交易所相同,都是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很明显,新三板是预深交所,上交所并列的第三家全国性证券交易所。那么,大家想一想,并列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必须做到深交所,上交所相等水平的交易量和活跃度才行啊!这是国务院的发文,是政治任务,不做到是不行的。大家需要明白,消除疑虑。

2、另一篇国务院的重要文章

《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内容不长,是国务院2014年5月8日发的,国发[2014]17号。号称新“国九条”。其中最核心的,是“发展多层次股票市场”,也还就是新三板。

3、过去一年的发展来看(摘自安信研究)

新三板在过去一年中,获得跨越式发展:2014年在挂牌数量、市场成交、估值、融资能力等方面,新三板市场都有大幅提升。

?发行篇:总数1572家,2014年新增1216家。行业分布:制造业、信息技术行业、建筑业居前;地域分布:北京、江苏、上海和广东居前;总股本排名:九鼎投资、湘财证券和联讯证券居前;市值总排名:九鼎投资、新产业和中科软居前;股东人数分布:95%以上挂牌公司股东人数在100人以下。

交易篇:2014年成交量同比放大10倍,成交额同比放大15倍。2014年诞生了许多大牛股,

81家新三板挂牌企业股价涨幅超过10倍。协议转让部分九鼎投资涨921.49倍居首,做市转让部分哇棒传媒涨53倍居首。市盈率:做市转让高出协议转让72%。

融资篇:2014年是历年总和的2.92倍(次数)和3.95倍(金额)。2014年新三板共计实施定向发行327次;2014年定向发行涉及资金总额129.99亿元,为2007-2013年募资总额的3.95倍。行业分布:制造业、信息技术和建筑业最多;地域分布:北京、上海、江苏最多。

资本运作篇:24家挂牌公司并购重组,涉及资金30.96亿元。8家挂牌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交易金额13.74亿元;被并购或者因并购而终止挂牌的公司有16家:交易金额17.22亿元。

行业篇:多元金融服务、教育、医疗、通信、电子、软件等行业的三板公司2014年涨幅居前。最新趋势是教育公司、节能环保公司正计划大量在新三板布局。

投资者篇:新三板个人投资者43,980户相比2013年增长5倍;机构投资者4,695户,增长3.6倍。

从历史看未来,如果2015年继续2014年的态势,那么,结果肯定是交易量激增,这是毋庸置疑的。

三、目前新三板基金市场状况

目前,大量的私募股权投资机构,信托公司,基金公司等在发出各类新三板理财产品,规模至少已达到200亿以上。这些产品在市场上热销。那么未来这些产品都会涉及到退出问题。试想,整个市场所有机构都已经在了一条船上,最简单的搭便车原理,也不用有什么好担心的。正如同去陌生的地方吃饭,我们总去人呢最多的地方同样的道理。如果实在不理解的话,大家都在做,起码不会差到那里去的。

四、定向增发,机构参与等非常优惠的政策,非A股可比拟

1)定向增发

目前新三板的定向增发,包括挂牌时定向增发,以及挂牌后定向增发。其有着A股无法比拟的优越性,包括:

?人数不得超过35人(A股是10人);

?

无限售期限制,定向增发后即可对外销售(A股是发行股份12个月内(大股东认购的为36个月)不得转让);

?发行价协议完成,更加灵活(发行价不得低于公告前20个交易日市价的90%);

?

发行审核做到“小额融资豁免”,新三板定向增发只要人数不超过200人,同时不触发“12个月内发行股票累计融资额超过挂牌公司净资产的20%”时,是不需要证监会审查的,同时新三板公司也只做“形式审查”,这样的结果是提高了发行的便利程度。做到“随用随发”。A股要求就非常繁琐严格了。

可以看出,新三板在定向增发方面有着这么多的优势,试问如何能不看好呢?

2)机构参与

?

私募股权投资机构(PE),资产管理计划,既可以参与已挂牌的新三板公司的协议交易,竞价交易,也可以产于挂牌时的定向增发,还可以参与挂牌前的股权入股投资。基本全流程都可以参与。而对于A股市场,私募股权投资(PE)只能参与到挂牌前的股权投资,挂牌后是无法参与的。

?信托计划,公募基金,等只能参与到已挂牌公司,或者挂牌同时定向增发中。

之所以私募和资产管理计划能够有这么大的投资范围,其实核心还是由于新三板公司是“非上市公众公司”带来的。

五、非上市公众公司系列文件规范:

证监会为了新三板的推出,可谓煞费苦心,退出了众多的有关“非上市公众公司”的规定,其实完全都为新三板配套的,那么,试问工夫能白费吗?

有关非上市公众公司的规定包括: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1号——信息披露、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申请文件、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章程必备条款、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行政许可有关问题的审核指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公开转让说明书、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公开转让股票申请文件、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定向发行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4号——定向发行申请文件、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要约收购报告书、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7号——定向发行优先股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8号——定向发行优先股申请文件、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证监会完全是在用A股的标准在构建这个市场,试问,能做不好吗?

六、中小民营企业唯一的股权融资市场分析:

最最核心的,是新三板是目前国内唯一的对中小民营企业股权融资的全国性平台。全国只有此一家。我国中小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多少年来始终无法解决。中小民营企业通过借款基本无抵押物,同时银行评级不高;上A股呢,规模又到不了,只能被迫接受高息的民间小贷公司,不堪重负地发展着。而如见,产生了一个全国性的主要面对中小民营企业的平台,试问,怎么会没有市场呢。

再者,中国未来20年经济的发展,主要将依靠优秀的民营企业,这是大势所趋。而哪些无法在A股上市的优秀民营企业,目前看大多数已在或准备在新三板挂牌,那么,拥有着中国最优秀,发展最快的中小民营企业的新三板,质地是优良的。必然会有非常良好的发展,交易量根本不在话下。

七、结论

上述通过1)十二个未释放的政策利好;2)新三板的定位及业绩:3)目前新三板基金市场状况;4)定向增发,机构参与等非常优惠的政策,非A股可比拟;5)非上市公众公司系列文件规范;6)中小民营企业唯一的股权融资市场分。六个方面阐述,充分说明新三板正处于高速发展阶段,交易量每天8-10亿只是非常暂时的现象。用不了多久,突破50亿,100亿是可以意见的。

因此,现在还在担心新三板交易量不活跃,买了放在手里面卖不出去,真的实在是杞人忧天,实在是太保守太谨慎了。

还是那句话,任何收益都是有风险的,世界上没有零风险的收益。但是,通过前面分析可以明显看出,新三板确实是一个风险极低,而收益颇高的市场机会。那些担心新三板流动性不会增长的声音可以休矣。

  • 杨景林律师办案心得:现阶段房地产开发风险极大并诉讼案件逐年递增,风险管控应当是每个企业的核心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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