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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结婚 真债务 如何解决?

2015-07-13    作者:马学斌律师
导读:因为限购政策的影响,很多人的购房计划受到影响,于是中介公司推出了一系列的“可行性方案”,即可通过“假离婚”、“假结婚”方式帮客户购置房屋。L与Z就是通过这几种方案结婚的,但没有想到这种方式给自己带来了许多的麻烦。2...

因为限购政策的影响,很多人的购房计划受到影响,于是中介公司推出了一系列的“可行性方案”,即可通过“假离婚”、“假结婚”方式帮客户购置房屋。L与Z就是通过这几种方案结婚的,但没有想到这种方式给自己带来了许多的麻烦。

2013年10月,L与“前夫”登记离婚。两个月后,L与Z登记结婚。去年5月,L正式签订购房合同。期间,L和“前夫”共同生活在一起。本来是一件好事,但是L却掉到了噩梦中。原本约定购房后就离婚,但Z多次找借口不能离婚,并以各种理由向L索要钱财。L支付数万元费用后,Z依旧没有露面。

然而没有过几天,L就发现她新购置的房产和银行账号竟被法院查封和冻结。原来,Z以结婚购房为由向他人借款,并称“其妻到老家凑钱去了,很快就可以还上”,最终却未能如期还款。债权人起诉后,经法院调解,Z承诺按期还款60万元但未履行,故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之后还申请将L追加为被执行人。

所幸,L及时向法院申请执行异议。法院在组织听证后裁定,解除对L名下房屋的查封及其名下银行账户的冻结。

2014年9月,L决定不再苦等Z,一纸诉状交至法院,认为自己是为了购房才跟Z结婚,两人没有感情基础,婚后也未共同生活,故请求解除双方婚姻关系。经法院传唤,Z未到庭参加诉讼。

【以案说法】

问:L起诉离婚为何获得法院支持?

答:婚姻关系的维系以夫妻感情为基础。L和Z虽系自主婚姻,但婚前缺乏了解,婚后亦未共同生活,在经济和生活上均无任何往来,亦互不尽夫妻义务。现L坚持离婚,应视为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可予以支持。

需要提醒的是,作假有风险,婚姻需谨慎。“假结婚”仅是就结婚动机而言,从法律上看就是“真结婚”,必须承担法律规定的婚姻关系中的一切义务,如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等。因此,“假结婚”存在法律风险,极有可能弄巧成拙,导致人财两空。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马学斌律师办案心得:简单的案件复杂化,复杂的案件简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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