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公证,是指公证机关对遗嘱人立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给以证明。它要求遗嘱人必须在公证员面前订立遗嘱,然后由公证员对遗嘱的内容和遗嘱人的签名给以证明。公正遗嘱是《继承法》规定的书立遗嘱的一种法定方式,该立公正遗嘱的行为是继承人生存的时候,对自己的财产在死后,进行处理的行为。
继承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法律的规定和继承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继承人的继承行为真实性、合法性,确认继承人的继承权的活动。继承公正则是继承人死亡后,被继承人到公证处办理的证明继承权及继承行为合法、真实的活动。
二者在发生时间,办理流程,提交的公证材料,及交纳的公正费用方面,均不相同,不能将二者混为一谈,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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