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田,以30万字专著支持几十条法律条文
尹田,北京大学法学院民法研究中心主任,负责民法典的自然人和法人制度的编写工作
1998年前后,国家要制定民法典,梁慧星先生特别振奋。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民法典起草经历三起三落,中国社会对于私权保护可谓是一个曲折的过程。在整个过程中,民法典是一个标志性的立法建筑,它代表了整个社会对民事权利的看法,以及国家对个人的私权保护。以梁慧星为代表的民法学者,做了大量的工作,将民法典视为他们一生最高的理想。在整个过程中,梁先生组成了他的团队,这个团队最重要的特点是,以中青年学者为主,尤以青年学者居多,特别有活力。
在民法典起草过程中,我负责的是民法典草案中总则编主体部分,即自然人和法人制度的编写工作。在这两章的编写过程中,大家多次开会讨论问题,我本人投入的精力也是非常巨大的,不仅完成了法律条文和立法理由两项法典编纂工作,而且对所编写的内容进行了全面的立法理论阐述,形成了30万字的专著。我用30万字的专著来支持几十条的法律条文,这本书成为我非常重要的专著。与此同时,在编写过程中,也激发我对人格权性质的研究,这也成为我的一个重要课题。在民法典草案编写任务完成后,我对研究课题提出了具有创新性的理论观点,这让我在学术上收获颇丰。
在编纂时,我和梁先生进行了多次交流。梁先生起草的思路务实且出于公心,不带有个人利益。他不把自己的任何观点强加给其他编写的团队成员。团队成员有不同的看法,会进行充分的交流。可以说,梁先生提出的民法典草案,是集体思维的结晶。
梁先生的民法典草案充分考虑现行立法和现行制度的逐步改造,同时也考虑了对先进立法的充分理性,因而草案在整体风格中非常稳重,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在立法过程中,让我感受最为深刻的一件事是,民法典草案编纂完成提交立法机关后,随着全国人大换届,民法典起草工作停止下来。梁先生作为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在很多次会议上,直截了当地提出了一个问题:“为什么民法典起草作为正式列入立法计划的项目,在没有经过任何解释、任何说明、任何决策程序的前提之下,突然让它消失不见了?”
当时,能够站出来,大声呼吁,有影响力的学者就梁先生一人。在这个过程中,梁先生没有计较个人得失,也没有考虑到个人的毁誉。这一点,足以看出民法典的起草,在梁老师心目中不是个人行为,是关系社会进步的重大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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