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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培训之私募基金研讨会

2015-12-17    作者:周俊利律师
导读:2015年12月8日下午,周俊利律师邀请了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的多位律师,共同参与了主题为私募股权基金的研讨会,大家共同探讨、共同学习,营造了律师团队共同发展、共同进步的和谐氛围。研讨会的主要内容主要围绕着私募股权...

2015年12月8日下午,周俊利律师邀请了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的多位律师,共同参与了主题为私募股权基金的研讨会,大家共同探讨、共同学习,营造了律师团队共同发展、共同进步的和谐氛围。

研讨会的主要内容主要围绕着私募股权基金的设立和运作进行。会议之初,由周俊利律师团队的周文文律师从私募股权基金的设立方式、人数限制、主管部门、设立流程四个方面介绍了私募股权基金。具体内容包括:私募股权基金主要是通过协商谈判的方式设立;采取公司制形式的人数在200人以下,采取合伙形式的人数在50人以下;私募基金的主管部门为中国证监会和国家发改委;私募基金的设立流程包括名称预先核准与登记、成立基金管理人并登记、募集资金、成立基金、私募基金备案。在此过程中,周律师用简洁明了的语言进行了补充和总结,使大家对于私募股权基金的了解更为清楚和透彻。

随后,周律师通过其律师团队最近着手准备的两个私募基金设立的实际方案,利用清晰明了的基金设立的结构框架图,为参与研讨会的各位律师详细讲解了政府引导的私募基金设立的流程和框架,并与其他律师们就该方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进一步的探讨和分析。

最后,参与研讨会的律师们共同分享了各自有关私募基金设立方案中的经验和见解,并就各自遇到的问题进行了进一步的深入交流和探讨,研讨会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进入了尾声。

  • 周俊利律师办案心得:周俊利律师结合多年执业经历总结出以下办案经验:敬业态度诚可贵,客户利益挂心间,调查取证需审慎,诉讼策略要明晰,与时俱进勤学习,专业细致赢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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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律所:中银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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