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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特定的亲友融资不构成集资诈骗,如何认定集资诈骗?

2016-12-23    作者:张宇鹏律师
导读: 导读: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扰乱国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且数额较大的行为。在实践中,哪些行为构成集资诈骗罪呢?集资诈骗和诈骗的界限是...

 导读: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扰乱国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且数额较大的行为。在实践中,哪些行为构成集资诈骗罪呢?集资诈骗和诈骗的界限是什么?请看下文案例。

  案情简介:向其亲友融资借钱不构成集资诈骗

 2006年至2014年9月,被告人刘玉娣在明知自己没有偿还能力的情况下,虚构经营木材、服装、化工、月饼等生意为由,以高息或高额回报为诱饵,在广东省惠州市先后骗取了林某乙、瓮谋松、刘某华、叶某滨、刘某华、陈某培、郑某辉、冯某、罗某兰、吕某、陈某、张某甲、周某甲、杨某、郭某、田某飞、罗某丁、周某乙、朱某等20名被害人集资款共计人民币44724000元,并采取借新还旧的方式掩盖自己的诈骗行为。刘玉娣将所得款项除部分用于支付集资款利息外,其他款被其用于购房及挥霍等。至案发时止,尚有集资款人民币34017000元无法归还。2014年9月16日,刘玉娣向公安机关投案。

法院判决:骗取他人款项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刘玉娣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款项共计人民币3298.8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刘玉娣犯集资诈骗罪及涉案金额不当,现依法予以纠正。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扰乱国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且数额较大的行为。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金融管理制度,其在行为方式上必须以“非法集资”的形式出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非法集资是指“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未经有权机关批准向社会公众非法募集资金的行为,一般表现为以吸引公众投资入股或者高息吸收公众存款等方式向社会筹集款项,具有明显的融资性。根据本案的事实和证据,被告人刘玉娣虽然骗取了20余人的款项3298.8万元,但受害人基本上是其亲友、老乡或一个小区的邻居,显然不符合不特定多数人的特征,其侵害的客体仅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而不包含国家的金融秩序,因此被告人刘玉娣的行为不符合集资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仅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刘玉娣系自动到侦查机关投案,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律师说法:如何认定集资诈骗?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集资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所有权。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客观方面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使用诈骗方法。传统的诈骗方法包括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两种。就集资诈骗罪而言,具体表现为,虚构集资用途,以虚假的证明文件和高回报率为诱饵,骗取集资款。在实践中,行为人采用的诈骗手段是多种多样的,如有的行为人以“共同投资”名义欺骗他人,有的行为人采用比银行同期存款利率高出若干倍的方法诱惑他人。(2)非法集资。非法集资,是指公司、企业、其他组织或个人未经有权机关批准,违反法律法规,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

 4.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诈骗罪与集资诈骗罪的界限:

 1.侵害的对象不同。集资诈骗罪侵害的对象一方面是社会上不特定的公众的资金,而诈骗罪侵害的对象往往是特定人的财物或财产性利益;另一方面,集资诈骗罪侵害的对象仅限于资金,而诈骗罪侵害的对象不限于资金,还可以是资金以外的财物或财产性利益。

 2.诈骗的方式不同。集资诈骗罪由非法集资行为和诈骗行为符合而成,即只能是以非法集资的方式进行诈骗;而诈骗罪只能是以集资诈骗、贷款诈骗、票据诈骗、金融凭证诈骗、信用证诈骗、信用卡诈骗、有价证券诈骗、保险诈骗和合同诈骗以外的其他方式实施。

 3.构成犯罪“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具体标准不同。根据《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而诈骗罪中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4.法定最高刑不同。集资诈骗罪的法定最高刑是死刑,而诈骗罪的法定最高刑是无期徒刑。

 以上就是关于“向特定亲友融资不构成集资诈骗,如何认定集资诈骗?”的案例介绍,在这里要提醒大家,集资诈骗犯罪行为是以集资的面目挤入合法资金市场的,侵犯的是国家正常的金融管理秩序和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因而,集资诈骗罪的对象具有一定的广泛性。被骗人数的广泛性,也是集资诈骗罪的重要特点之一。如果出现纠纷,最好咨询律师帮助分析,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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