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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 保险公司对静止车辆是否承担责任

2018-12-25    作者:高丕泽律师
导读:导读:参与交通事故但无责任的正常停放、静止车辆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无责任赔偿限额范围内,无需承担赔偿责任。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对静止车辆是否承担责任?下面我们将通过案例为您解析。案例简介:交通事故影响到旁边静止...

导读:参与交通事故但无责任的正常停放、静止车辆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无责任赔偿限额范围内,无需承担赔偿责任。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对静止车辆是否承担责任?下面我们将通过案例为您解析。

案例简介:交通事故影响到旁边静止车辆

2015年,周某驾车与谢某三轮车相撞,三轮车冲破路边隔离栏后又与停放人行道的曹某车辆碰撞,致谢某10级伤残。关于曹某车辆保险公司应否承担交强险责任成为争议焦点。

法院判决:交强险无责限额内保险公司对静止车辆不承担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8条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以外的地方通行时,可以参照适用本解释的规定。可见,认定交通事故关键在于通行状态,而不论是否处于道路中。本案事故发生时,曹某车辆停放于隔离栏外的人行道内,不属于违法违规停放范围,且车辆处于静止停放状态,未处于通行状态,既未发挥车辆运输、行驶功能,亦不会对他人与车辆带来危险性,对交通事故损害后果发生未发挥作用,不存在事故损害上的原因力,故不符合保险赔偿中的近因原则。鉴于周某车辆保险公司理赔并未超出其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故其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23条规定,主张曹某承保车辆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无责任赔偿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于法无据,不予支持。

律师说法: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对静止车辆是否承担责任

肇事车辆保险公司理赔并未超出其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参与交通事故但被认定无责任的正常停放、静止车辆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无责任赔偿限额范围内无需承担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8条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以外的地方通行时,可以参照适用本解释的规定。可见,认定交通事故关键在于通行状态,而不论是否处于道路中。本案事故发生时,曹某车辆停放于隔离栏外的人行道内,不属于违法违规停放范围,且车辆处于静止停放状态,未处于通行状态,既未发挥车辆运输、行驶功能,亦不会对他人与车辆带来危险性,对交通事故损害后果发生未发挥作用,不存在事故损害上的原因力,故不符合保险赔偿中的近因原则。所以在本案中保险公司在交强险无责任赔偿限额范围内不承担赔偿责任。

以上就是对“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对静止车辆是否承担责任?”相关问题的解答。如遇到交通事故的相关问题,欢迎咨询交通事故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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