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同提要
现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非常多,正式备案的都有几千上万家,如何从众多的公司中选择适合您的呢?按道理讲,应该对GP和拟投资的项目做一个调查才对,但非机构投资者不重视也或许不太懂,做出是否投资的决定往往是单凭听宣讲获得的信息拍脑门,也不去核实。这样就容易做出错误的决定。
基本常识
当前,投资作为一支基金在选择投资项目的时候总是优中选优,百里挑一千里挑一。那么作为投资人在选择基金的时候是否也要挑挑拣拣呢?答案是肯定的,要找到适合自己的基金,就要事先对基金做深入调查(行业内叫尽职调查,简称“尽调”)。尽职调查在商业交易中是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一项工作,像并购、上市、新三板挂牌等重大的交易,尽调结果是决定是否交易的前提,尽调质量也是决定交易成败的关键。所以,合格的投资人在选择基金的时候也应当对基金做尽调,来决定是否投资某一个基金,以避免投资的盲目性。如果是机构投资者自己有法律部,可以派自己的法务或会计调查,也可以派专业律师调查。根据调查情况决定是否投资某基金。当前,这样做的人还不多,大都是听朋友介绍说某某基金不错,或者听媒体说某某基金不错。这些都是耳听为虚,不如自己亲自考察来的可靠。投资人盲目投资造成失败的案例比比皆是。投资人对自己的不负责任也会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像一些非法集资案件,一目了然的骗局就能够让很多人辛苦一辈子的钱打了水漂,甚至害的亲朋好友倾家荡产。当然,有的基金从一开始就根本不是真正的想做投资。
投资人在选择基金时容易出现失误甚至上当受骗,原因何在呢?根据我们的观察,主要原因有:
一、LP不懂PE知识。
私募股权投资传入我国时间还不长,虽然早就有过全民PE热,但真正了解它的人还不是很多。对于私募股权的概念很多人还比较模糊甚至是错误的。有的人误认为是赚大钱、赚快钱的新渠道,还有的人认为是只赚不赔……等等。对投资过程的操作要领更是不得而知。因为不懂就容易选错甚至上当。有的基金在募集时经常“忽悠”投资人,许诺“马上就要上市啦”“固定收益百分之几十”……,等等。需知上市是企业自己说了算吗?投资就有风险,再好的项目也得有合格的人操作才会成功。
二、GP和LP信息不对称。
私募基金传入我国确实创造了一些神话,尤其是创业板的开通,超高的市盈率制造了成千上万的富翁富婆。这也吸引很多人参与私募的原因,所谓“全民PE”。但是,关于不利于基金的负面信息LP却是很难得知。基金募集的说明书等资料,把基金光鲜的一面尽量说全甚至夸大。对于规范LP和GP权利义务的基本文件《有限合伙协议》也是GP单方精心制作。甚至有的LP还认为这个协议像保险单一样是不可协商更改的。
三、中介机构不发达。
募资机构、专业律师、专业会计师、等第三方中介机构也是私募领域不可或缺的重要参与主体。但上述机构发展跟不上私募行业的发展速度。造成了LP的信息主要来自交易对手GP,很难从中介机构哪里获取全面的信息或知识。当然跟投资人法律意识不强也很有关系。作为精通投资的基金知悉投资事情的重大,基金的募、投、管、退都离不开律师等中介机构的参与。而投资人大部分是私募领域的外行,但很多人又不愿意花钱请律师等机构参与。只有当投资失败或者上当受骗后再咨询律师如何打官司。有的城市,甚至出现上万投资人上当受骗,成百上千人上访的也有。像黄浩案、吴英案这样的公之于世的大案也不少,没有上媒体的就更多。想发财才投资,却落个倾家荡产!
作为投资人不可能也没有必要完全精通私募股权投资所有知识,但可以借助专业律师、专业会计师等专业人士帮助。有很多项目专业人员看一眼就知道是骗局。
温馨提示
做出投资决定或行动前多费点心思,或者多学习学习,或者亲自考察,或者咨询专业人员,花钱花时间都有必要,总比投资失败强得多。要是被非法集资啦,哭都没有地方,找政府找这找那都没有用的,万事还是预防为主好!
姚增坤律师办案心得:公司制度是人类的重大发明,公司法是经济生活的根本大法,是投资兴业的总章程,公司制是现代企业最主要组织形式。我国自1993年才有公司法,历史短、实践中问题多、修改频繁、规章太多、有的企业家也不太熟悉。作为专业律师深感责任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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