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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多次变更超车道撞上隔离护栏,导致乘车人死亡,如何划分责任?

2019-01-18    作者:李珍律师
导读:‍‍导读:车辆没有发生直接接触碰撞,一方却要承担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这事乍一看恁像碰瓷?其实,这和司机“任性”变道有关。驾驶员多次变更车道撞上隔离护栏,导致乘车人死亡,如何划分责任?请看下文案例。‍‍‍‍‍‍案情简...

导读:车辆没有发生直接接触碰撞,一方却要承担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这事乍一看恁像碰瓷?其实,这和司机“任性”变道有关。驾驶员多次变更车道撞上隔离护栏,导致乘车人死亡,如何划分责任?请看下文案例。‍

‍‍‍案情简介:驾驶员多次变更车道撞上隔离护栏,导致乘车人死亡,如何划分责任?‍‍

‍‍‍‍‍‍2014年7月4日17时许,被告人于某甲驾驶新A***86号“别克”牌轿车沿连霍高速公路由西向东(乌市一吐鲁番方向)行驶至G30一3570km+100m处时,因车辆超载且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驾驶过程中与乘车人攀谈,由超车道变道行车道后再次变道超车道,绕过前方超车道内由肉孜·马xx驾驶的新A02Sxx号“江铃”牌轻型自卸货车(公路养护作业车辆)后,碰撞隔离护栏致车辆翻转底部朝上,致使新A***86号轿车内未系安全带的后排中间位置的乘车人任xx被甩出车外至对向车道,后被对向车道内正常行驶的由张某甲驾驶的新A030xx号“东风日产”牌小型轿车碰撞碾压。造成车辆不同程度受损、道路隔离护栏损坏及乘车人任xx死亡,吕xx重伤二级,马xx轻伤一级。经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被告人于某甲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被害人任xx、吕xx、马xx不承担事故责任。‍‍‍‍

法院判决:被告人于某甲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中国xx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分公司在第三者强制责任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内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马xx、鲁xx、马x、马乐x死亡赔偿金22000元。马xx医疗费2000元。

经审理认为,案发后,被告人于某甲在现场抢救伤者,等候处理。2014年5月7日,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于某乙从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长庆石油化工公司购买新A***86车,将该车交给被告人于某甲,被害人吕xx伤情达八级伤残,被害人马xx伤情达十级伤残。被告人于某甲已支付被害人吕xx、马xx医疗费230700元。

‍‍‍‍‍‍‍‍‍‍‍被告人于某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驾驶车辆,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一人重伤、伤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于某甲的犯罪事实及罪名均成立,本院予以采纳。对于被告人于某甲的辩护人提出肉孜·马xx驾驶的车辆在超车道上低速行驶,没有采取警示措施,交通事故发生后逃逸,肉孜·马xx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错误的辩护意见,经查,本次交通发生时,肉孜·马xx驾驶的车辆是作业车辆,在肇事车辆新A***86号车未与新A02Sxx号车发生接触的情况下,新A02Sxx号作业车辆驶离事故现场,系职务行为,不属于交通肇事逃逸。新A02Sxx号车作业时,未开启警示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属违法行为,但该违法行为与该起事故的发生不存在必然因果联系。

律师说法:左车全责

没发生接触而发生交通事故,司机一定担责吗?笔者认为,交通违法和事故责任没有必然的联系。简单来说,如果该交通违法是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就要担责,反之无需担责。一般情况下,我们认为交通事故的形成都需要以接触碰撞为前提,但实际上,只要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意外造成他人受到伤害,同样构成交通事故。不过,责任认定上,仍必须依据有无过错,过错大小予以确定。有一种案例比较典型,对面驶来的车辆不按规定开着远光灯,导致司机看不清路面而发生事故,虽然两车没有发生接触,但对面车辆开远光灯,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此外,像违法停车、该让行没有让行等违法行为引起事故的,不管车辆有没有发生接触,都将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以上就是“驾驶员多次变更超车道撞上隔离护栏,导致乘车人死亡,如何划分责任?”案例的相关介绍。如遇纠纷,欢迎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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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珍律师办案心得:简单的案件复杂化,复杂的案件简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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