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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

2015-03-18    作者:薛为华律师
导读: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相对处于弱势地位,为保护劳动者权益,《劳动合同法》中规定了劳动者可以单方面提出解除合同,也就是说,即使没有任何理由,如果劳动者想要解除劳动合同,只要符合法定程序,用人单位就无权强行要求与劳动者继...

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相对处于弱势地位,为保护劳动者权益,《劳动合同法》中规定了劳动者可以单方面提出解除合同,也就是说,即使没有任何理由,如果劳动者想要解除劳动合同,只要符合法定程序,用人单位就无权强行要求与劳动者继续保持劳动关系。那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是怎样的呢?请看资深劳动纠纷律师的解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该条规定,劳动者如果要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需要遵循以下程序:

 

1、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

 

也就是说,在劳动者提出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后,还需要继续工作至少三十天。这个三十天实际上是给予用人单位重新安排该岗位人员和与劳动者办理工作交接的时间,这个时间是法定的,不能减少。如果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即时离职,就会构成违法解除。

 

2、必须采取书面通知的形式

 

这是劳动合同法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形式要求,即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实践中,律师一般会建议采用特快专递的方式提出解除要求,以利于固定和保存证据。以免到时候如果单位不认可曾经提出书面证据时,劳动者无从抗辩。

 

3、如果在试用期提出解除合同,则应当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

 

试用期中不仅是用人单位要对劳动者进行考核,劳动者也可以对用人单位进行考核,以确定自己是否继续在该单位工作,所以对于试用期提出离职的,只要求提前三天即可,也并未要求一定采取书面形式。

 

专业的劳动纠纷律师在此提醒您,如果劳动者是因单位存在拖欠、无故克扣工资等违法行为而辞职的,辞职时还可以向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如果单位拒绝,那么劳动者可以因此申请劳动仲裁。

  • 薛为华律师办案心得:对于企业来说,事前建立良好的人事管理制度是把控劳动风险是关键;对于员工而言,事前学习并掌握一定劳动法律知识是自我保护的最好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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