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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旬老人赶赴孙子喜宴 儿子竟然报警驱赶

2015-03-18    作者:杨建军律师
导读:八旬老人赶赴孙子喜宴八旬老太王某兴冲冲地赶赴孙子的结婚喜宴,不料却被亲生儿子报警,想让民警将其赶走。天下怎么会有这般狠心的儿子呢?3月2日下午3时许,晋江磁灶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陈某报警称,有人在他儿子的婚礼上捣乱。...

八旬老人赶赴孙子喜宴

八旬老太王某兴冲冲地赶赴孙子的结婚喜宴,不料却被亲生儿子报警,想让民警将其赶走。天下怎么会有这般狠心的儿子呢?

3月2日下午3时许,晋江磁灶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陈某报警称,有人在他儿子的婚礼上捣乱。民警立即赶到事发现场,只见陈某正对一名年近八旬的老太进行指责:“这里不欢迎你,赶快走!”老太则泪流满面。

见此情况,民警立即将双方劝开。原来这二人是母子,当日是老太王某的孙子结婚,但儿子陈某却不让她来喝喜酒。为了看到孙子结婚的幸福场面,王某在女儿的搀扶下来到现场,没想到却被儿子赶了出来。

“我大哥不仅不让我妈妈住在家里,还不让她来喝喜酒!”王某的女儿愤怒地说。民警当即对陈某的不孝行为进行严厉批评。陈某听后十分惭愧,当场向母亲认错,并承诺会将母亲接回家中居住。王某十分激动。她告诉民警,只要他儿子真心悔改,她什么都不计较。

孝敬赡养老人是义务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孝敬赡养老人是一种义务,更是一种不可推卸的责任。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父母在生活困难或失去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权要求子女支付赡养费。

婚姻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孝敬赡养老人是我国的传统美德,也是法律上所规定的义务。作为子女,应当在父母奔波劳累一生后提供物质和精神上的帮助和关怀,让老人能够安享晚年。

  • 杨建军律师服务心得:婚姻与人生一样需要规划。无论是结婚还是离婚都是要紧紧围绕人生幸福这一人生终极目标而进行。任何偏离这一终极目标的结婚和离婚都不是是人间婚姻正道。因此一段幸福的婚姻生活离不开一个优秀的婚姻律师的专业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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