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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整治“双十一”网购价格虚标问题?

2015-03-18    作者:张晓霖律师
导读: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越来越多的用户加入到了网购大军,网购不仅成为一种时尚,更培养了用户的习惯。然而,互联网是一柄双刃剑,广大网民在享受到网购便利的同时也遭受着网购带来的一系列问题。网购活动行为规范显得刻不容缓。就...

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越来越多的用户加入到了网购大军,网购不仅成为一种时尚,更培养了用户的习惯。然而,互联网是一柄双刃剑,广大网民在享受到网购便利的同时也遭受着网购带来的一系列问题。网购活动行为规范显得刻不容缓。

就在上周,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通过对1530人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56.1%的受访者打算在今年“双十一”网购,24.4%的受访者直言自己属于网上冲动消费的“剁手族”,对于“双十一”54.2%受访者最担心虚假宣传、价格虚标等问题。

一周之后便是“双十一”,而在这段时间里,各大销售商都在做最后冲刺做准备。卖方积极备货准备开“网”迎客,买方则锁定屏幕,精心挑选自己心仪的商品。

以往年“双十一”的新闻报道而言,消费者的投诉一直居高不下,其中电商先提价后打折、货不对板、劣质倾销、霸王条款、服务打折可以排上投诉前五名,应属于“双十一”网络购物重灾区。而一些电商“先提价后打折”的现象在往年“双十一”中尤为常见。疯狂购物的背后是各种网购市场乱象丛生的黑手操纵。

很明显,网购巨大的商机和利益是网购黑手搅浑市场的根本原因。近几年我国电子商务发展迅猛,而市场有其自身的弱点,而法治监管更是存在漏洞。根据商务部《中国电子商务报告(2013)》的数据,2013年中国电子商务交易额突破10万亿,同比增长26.8%,成交量大,市场的趋利性就会催生各种违法行为,因此电商提价后打折、货不对板、劣质倾销、霸王条款等也应运而生;另外由于每年交易量巨大、个人交易额分散、网购范围太广等因素,也给相关部门在事后执法取证过程中带来了现实困境。法治监管的缺失以及不法商的唯利是图最终导致了网购市场的混乱。

针对此类问题,从今年消费日开始就将网购纳入新“消法”的具体法规里面。然而新规虽然已经实施超过半年,却往往在现实执行环节不能得到有效推进,再加上电商企业落实政策的滞后性,仍有不少先提价后打折、概不退货等欺诈问题。

今年10月份,工信部和工商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境内网络交易网站监管工作协作积极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现如今“双十一”临近,为了让“新消法”落到实处,针对消费者最担心的虚假宣传、价格虚标问题,国家工商总局在10月31日约谈了阿里巴巴、京东商城、苏宁易购等10家电商企业。要求电商企业规范“双十一”促销行为,要求防范用先涨价后降价的方法虚构优惠促销,并确保“7日无理由退货”等法律规定得到切实执行。如果国家工商总局约谈有效,“双十一”各电商企业真能按新消法执行,这无疑对解决网购丛生的乱象起到很好的作用。

很显然,要想根治网购乱响必须得凝聚各方力量共同推进。这期间,除了政府完善法律法规、落实监督执行之外,电商平台显然也要负不可推卸的连带监管责任。电商与实体店铺到工商部门备案有所不同,电商直接在电商淘宝等平台注册,缴纳相应的费用并接受电商平台的监管,因此电商平台在平时要负起监管责任,对出现虚假打折等乱象时迅速处理,同时完善畅通赔付投诉渠道,真正让消费者放心购物。

对于买方的消费者而言,在面对“双十一”这类促销节日的时候一定要理性购物,不要只贪图价格优惠更要看到价值实惠才行。尽可能的减少不必要的网购纠纷,将自己的损失降到最低。大浪淘沙还需要我们努力练就一双“火眼金睛”才能在网购杂乱的商海里立于不败之地。

  • 张晓霖律师办案心得:进出口贸易中海关涉税尤其是走私犯罪案件逐年增多,很多案件往往是因为不懂海关法律规定及海关办事规程造成的,而非当事人(进出口企业或进出境个人)故意所为。面对这种情况,应当指导当事人如何用足用好国家政策,做到合理避税;清楚海关规定和办事规程及时处理,把损失最小化,实现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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