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代理王X诉遵义市公安局红花岗区分局行政处罚案件(判决撤销行政处罚决定),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二00三年七月十四日(2003)红行初字第20号行政判决书。
2、代理遵义市红花岗区粮食局诉贵州省人民政府土地行政复议(判决撤销具体行政行为),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00七年五月二十三日(2007)筑行初字第5号行政判决书。
3、代理遵义市红花岗区粮食局诉遵义市人民政府资源行政管理土地行政登记案(判决撤销土地颁证行为),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00八年六月十九日(2008)筑行初字第7号行政判决书。
4、代理被上诉人遵义市红花岗区粮食局与遵义市城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遵义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登记案(二审维持,胜诉)。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二00八年十月十一日(2008)黔高行终字第19号行政判决书。
5、代理遵义市红花岗区粮食局诉遵义市房产管理局房屋行政登记案(判决撤销6个房产证,胜诉),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二00九年四月二十日(红行初字第32—37)7个行政判决书。
杨承富律师::博士,从2000从事律师工作已满18年,办理案件上千余件,现为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企业家犯罪业务部主任律师,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会员。 所获荣誉:本人 擅长办理重大刑事辩护案件、死刑复核案件,所办刑事案件曾被党刊《新华社》、央视《新闻1+1》、《焦点访谈》、CCTV-12《法律讲堂》等众多全国性权威媒体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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