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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如何分割个人投资收益

2015-03-19    作者:王秋荣律师
导读:随着资本主义市场的发展,个人投资收益在家庭财产中的比重越占越大。它也是离婚夫妻财产分割中备受争议的话题。依照法律规定,用婚前个人财产进行投资产生的收益,则收益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在离婚时,如何分割个人投资收益...

随着资本主义市场的发展,个人投资收益在家庭财产中的比重越占越大。它也是离婚夫妻财产分割中备受争议的话题。依照法律规定,用婚前个人财产进行投资产生的收益,则收益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在离婚时,如何分割个人投资收益呢?请看资深婚姻家庭律师的解读。

 

离婚时分割个人投资收益的规定如下:

 

1、当事人以个人财产投资于公司或企业,若基于该投资所享有的收益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则对该公司或企业生产经营产生的利润分配部分如股权分红等,应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2、当事人将属于个人所有的房屋出租,因对房屋这类重大生活资料,基本上是由夫妻双方共同进行经营管理,包括维护、修缮,所取得的租金事实上是一种夫妻共同经营后的收入,因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租金一般认定为共同所有

 

3、当事人以个人财产购买债券所得的利息,或用于储蓄产生的利息,由于利息收益是债券或储蓄本金所必然产生的孳息,与投资收益具有风险性的物质不同,应依本金或原物之所有权归属为个人所有

 

4、当事人以个人财产购买了房产、股票、债券、基金、黄金或古董等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市场行情变化抛售后产生的增值部分,由于这些财产本身仅是个人财产的形态变化,性质上仍为个人所有之财产,抛售后的增值是基于原物交换价值的上升所致,仍应依原物所有权归属为个人所有

 

资深婚姻家庭律师提醒您: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要注意的是,房屋出租中,若房屋所有人有证据证明事实上房屋出租的经营管理仅由一方进行,则婚姻存续期间的租金收益应归房产所有人个人所有。

  • 王秋荣律师办案心得:离婚案件逐年增多,很多案件往往是因为双方不善于经营婚姻造成的,而非双方有了根本矛盾。面对这种情况,应当指导当事人如何经营婚姻,改善夫妻双方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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