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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前后期的法律技术指引

2015-03-20    作者:欧阳春律师
导读:【编者按】做为律师,在离婚诉讼中,很多时候,我们更多关注于如何利用法律知识及技巧,为当事人实现离婚这一目标,并积极维护其合法权益。但笔者以为,离婚诉讼的前期及后期,同样重要,并且彼此关联和影响。诉讼前期,在充分尊重...

【编者按】做为律师,在离婚诉讼中,很多时候,我们更多关注于如何利用法律知识及技巧,为当事人实现离婚这一目标,并积极维护其合法权益。但笔者以为,离婚诉讼的前期及后期,同样重要,并且彼此关联和影响。诉讼前期,在充分尊重当事人自主意愿及决定的前提下,必须对其现实婚姻状态尽到谨慎注意义务,做出理性评估,在诉讼后期,则需尽力协助当事人,走好这婚姻的最后一程,多一些温暖,少一些怨恨。本期《法律江湖》,欧阳和大家一起分享。

一、离婚诉讼前期的风险所在

二、离婚诉讼前期的法律处理技巧

三、离婚诉讼后期的法律处理技巧


一、离婚诉讼前期的风险所在

婚姻仿佛是永恒的主题,不论你已婚或未婚,总是要去面对,或至少要去思考。或许是因为做诉讼律师的缘故,我们面对多是临近崩溃或绝境的婚姻。但此时,我总是试图去分析判断,一段婚姻是否真的走到了结束,就像是一个恶性肿瘤,需要我们来做一个外科手术式的切割。还是说双方感情根基依然良好,只是一时误会,一时冲动,像是一次小小的感冒,根本无需动手术。

或许有人认为,你何必多此一举,自寻烦恼,当事人找律师的作用不就是帮忙尽快离婚吗?并且你只有完成这个目标,才算完工,才能收费。其实不然,如果真是到了要离的状态,自然无可挽回,谁想拉也拉不住,勉强再维系也是无济于事,甚至害人害已。但若还没到这一步的,你勉强推一步,趁势向前走二步,也是枉然,因为在漫长的诉讼过程中,当事人的非理性情绪必将逐渐平复,加之其他外力因素的影响,例如家人、朋友的劝慰下,开始慢慢清醒过来,回归正常状态。当然更极端的例子也有,笔者曾遇一当事人,当日斩钉截铁的说必须要离,可刚办完委托手续,没过二天却又说二人已和好如初,如此反复几回,这感情的东西,确实谁说不好,说变就变。

但对律师而言,这一变化导致的问题是,之前你设定的所有诉讼目标都可能是错误的,所做的一切努力也是白费的,尤其是当你的收费标准也和离婚的达成相绑定时,则必然会把律师自己架到一个尴尬的两难境地,向前走不可能,因为违背当事人的意愿,也违反执业操守;向后退,则费用不保,白忙一场;即使此时有良好合同保护条款,不论何种结果也可按原标准收费,也容易形成冲突,损害信任,最终可能导致客户流失,因为客户心里必然会感觉或纠结,这个案子中,你的付出和价值根本没有达到预期的目标,与之前谈妥的费用完全不成比例。

二、离婚诉讼前期的法律处理技巧

因此,在离婚诉讼之前,除非情况紧急或有一方转移财产等特殊情况,最好设定一个安全缓冲带,即根据情况为当事人设定一个适当的离婚辅导期。期间协助当事人,理性的判断婚姻状态,并冷静观察形势变化。其次,期间指导当事人收集整理好各项证据,并做好相应的诉讼准备。而后,如果当事人依然坚定的要离婚,那自然按正常诉讼流程往下走即可。如果期间当事人思想转变,情况变化已无需诉讼,则及时调整法律服务方案。而绝不是说此时律师就没事了,因为即使双方没离,但至少双方关系已存在一个裂痕,需要协助当事人找到问题所在,并提前做一个法律介入。例如通过相应的婚姻财产约定,或告知其他婚内需注意的法律事项,以尽量预防未来的风险,或降低风险的损失。

尽管对于当事人的婚姻状态,个人以为律师需要尽到一定的谨慎注意义务,但更多时候,我不得不提醒自己,你并不是一个医生,挽救婚姻不是你的义务。从法律而言,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是唯一判断标准,而感情问题,必须尊重当事人的主观感受和意愿,是否离婚,也同样必须尊重当事人的自我判断和决定。作为一名律师,在离婚诉讼中,我们的主要工作,依然是运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及技巧,全力协助当事人,设定合理的诉讼策略及方案,以期达到最佳的诉讼目标,包括离婚、抚养、财产分割等相关事项,以维护其应有合法权益。但具体的诉讼过程及相关法律问题,并非本文探讨的重点。

三、离婚诉讼后期的法律处理技巧

回到主题,接着说说离婚诉讼后期的处理技术。做为律师,在离婚诉讼中,最核心的价值绝不仅仅体现在尽快实现离婚这一目标上。如果法律是冰冷的,如果离别是难免,我们更希望达到的目标是,通过律师的工作,能协助当事人理性的走完婚姻的最后一程,并使得这婚姻的最后一程,多一些温暖,少一些怨恨,纵使分开之后,却还能给彼此一个祝福。

或许有人认为,这是一个不切实际的美好愿意,并且这和法律又有什么关系呢,两人离了婚,一拍两散即好,互不相欠,甚至永不相见才最好。可从实践来看,这才真是不切实际的想法。除非是双方结婚不久,没有孩子,也没太复杂的共同财产;或者结婚已久,孩子均成年,双方分居时间也长,各自财产已实际处于各自掌控之下,对此争议不大。只有在达到这一系列理想条件下,才可能实现所谓的一拍二散,风轻云淡。

但现实情况往往并非如此,若是身处此境者定有更深刻的体会和感受,因为即使双方离了婚,有了一张离婚证或一纸判决书,也并不代表双方便可以迅速和彻底的断绝所有现实联系及种种关联。这道理就如同两人领到一张结婚证,也并不代表就能马上建立起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一样。尤其是涉及到孩子的抚养、探视权的实现,以及户口的迁移、学校的转换等等,这些都需要双方在离婚之后,仍保持一个较为良好的关系模式,和合作状态,才能切实履行和更好实现。

此外,还可能涉及到离婚后一方的居住权、重要财产的分割,例如房产变卖股票、债券、公司股权等需要处理,这些都需要时间,要全部在离婚之前处理完成并不现实,或者将严重损害重要资产的价值,而这也将导致夫妻双方的利益都将同样受损,如果处理不好这个问题,必然影响到离婚事项本身是否能顺利完成。所以如果只是为尽快达成离婚这一目标,则两者间必然形成冲突,故更理性的做法是双方先完成离婚手续,相关事项留待离婚后再及时处理。这也要求离婚之后,双方还需要保持一定的良好关系和合作模式。

所以离婚的最后一程,多一些温暖,少一些怨恨,不仅是感性的需要,也是理性的需要。这也就意味着律师的工作不能仅仅在双方领到判决书后便迅速终止,而必须充分全面考虑各种现实因素,提前设计好一份有利于顺利履行的法律方案,并协助当事人处理好离婚之后的种种事宜。


  • 欧阳春律师办案心得:简单的案件复杂化,复杂的案件简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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