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债务包括夫妻个人债务和夫妻共同债务,其中,夫妻共同债务的界定是比较复杂的。那么,究竟应该怎么界定夫妻共同债务呢?下面专业的律师将为您具体的讲述。
1、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因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
(2)因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一方或双方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
(4)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5)因赡养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6)其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2、其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是指: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各自接受父母分家析产的财产,确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因此而继承分得的债务,应为夫妻共同债务;
(2)夫妻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同时因继承分得的债务也应为夫妻共同债务;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如果生产经营的收益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或另一方也分享,由此而产生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
(4)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第三人不知道该约定的,所欠第三人债务应属夫妻共同债务。
资深的律师提醒您: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董泽云律师办案心得:当事人找我们打官司,是因为遇到难题,这时律师应该站在他们的角度思考问题,只有这样,才能与当事人产生共鸣并达成共识。在办案过程中,一定要注意与当事人沟通,发现一切对当事人有利的事实和证据,有时多问几个问题,多交流几次,完全可能发现一些意想不到的收获,为案件带来重大转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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