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专栏
 
当前位置:法邦网 > 律师专栏 > 冯丽君律师 > 贪官出逃伪装成买菜老汉 三轮车内惊现150万赃款

贪官出逃伪装成买菜老汉 三轮车内惊现150万赃款

2015-03-20    作者:冯丽君律师
导读:贪官出逃伪装成买菜老汉近日,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宣布,该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金建平(正厅级)涉嫌贪污、受贿犯罪案已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至此,金建平贪污公款3600余万元,受贿400余万的犯罪...

贪官出逃伪装成买菜老汉

近日,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宣布,该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金建平(正厅级)涉嫌贪污、受贿犯罪案已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至此,金建平贪污公款3600余万元,受贿400余万的犯罪事实也逐渐浮出水面。

2013年8月,国家审计署京津冀特派办在审计过程中,发现金建平涉嫌违纪,遂将情况转交给了天津市纪委。之后,中央纪委转来国务院《审计要情》,反映金建平同样问题,要求天津市纪委查报结果。对金建平的调查很快紧锣密鼓地展开。

金建平察觉到了风声不对,立即做了“最坏打算”,打算出逃境外。2013年8月30日,自觉万事俱备,金建平准备“溜”了。当天,他以公务名义从天津前往香港。不料,居然在机场被拦下了! 他不敢留在机场,谎称忘拿东西后又逃往河北香河,意图“避避风头”。

金建平的出逃引起了办案人员的高度重视。抓捕行动第一时间展开。2013年9月3日,办案人员在香河县发现一老汉骑着三轮车形迹可疑,便上前询问。老汉神情紧张,言辞闪烁。后来证实,这位“破帽遮颜”的老汉,正是金建平!而他三轮车里的两个旅行包内,赫然放着150万元现金!

涉嫌贪污罪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贪污罪属于一种严重的经济犯罪,不仅损害了党和国家的形象,阻碍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进程,同时还降低了党政机关的工作效率,造成整个社会的信任危机。

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能吏寻常见,公廉第一难。现在的官员,一旦放松对自己的要求,思想上就会开始变质,接着迅速滑向犯罪的深渊。可惜千金难买后悔药,希望他能认真反思错误,坦然接受法律的惩罚。

  • 冯丽君律师办案心得:结局并非早已注定,如果您或家人、朋友已身陷囹圄,千万别放弃,只要有希望,我们都会辩护到底,坚守到最后。生命不能重来,自由不可替代,我们与您共同面对。

    关注微信“冯丽君律师”(微信号fenglijun_lawyer),阅读更多精彩文章。使用微信扫描左侧二维码添加关注。

  • 扫描二维码,关注冯丽君律师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法邦网立场。本文为作者授权法邦网发表,如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冯丽君律师网”)

执业律所:北京盈科(太原)律师事务所

咨询电话: 15811286610

关注冯丽君律师,一对一预约专家律师咨询,维护您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