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柴静辞职央视的消息似乎已经尘埃落定,但是,一时间其辞职的原因却又甚嚣尘上,人们对此也众说纷纭。而曾与柴静共事的同事,也开始爆料柴静辞职的原因,引发众人的关注。
同事曝柴静辞职原因
日前有媒体爆料,称央视主持人柴静早已从央视低调离职。有记者通过短信向柴静本人求证,但她回复的同时,对此事并未承认也并未否认。央视总编室张先生告诉记者,“自己也是今天早上才从媒体上听说这个事情,并未收到相关通知”。不过,邱启明在微博上表示,柴静的确在去年年末已从央视离职:“柴静确实于2013年底辞去央视职务。很感谢央视平台让我有机会结识柴老,敬佩她执着的新闻信仰,感恩她待人处事的大度宽容,欣赏她低调的人生态度。”
至于柴静在不能继续主持《看见》节目而提出离职后,央视是否进行了挽留?据柴静曾经的央视同事透露,台里的确挽留了,但最终还是没留住。至于柴静目前在做什么?该同事透露,“柴静目前主要是在家带孩子,应该没有去哪个媒体,她这级别,在这个时代,其实已经不需要平台了。”
有媒体从央视内部人士处获悉,“央视内部并未公布柴静辞职的消息,但的确很久未在台里看到过她。体制的原因,就算她真离职,也没有人方便说,我们作为旁观者更不方便发布言论。”说起离职原因,该工作人员表示或许是因为美国产女的舆论压力让她有些吃不消。
辞职解除合同,劳动者需提前告知
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一种法律行为。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两种。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既可以由单方依法解除,也可以由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只对未履行的部分发生效力,不涉及已履行的部分。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预告解除的,需提前通知用人单位。但是,当出现法定的情形,劳动者还可以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即时单方解除同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如用人单位以暴力等方式限制劳动者的人身自由。
刑立民律师办案心得:合同纠纷案件逐年增多,很多案件往往是因为当事人签订合同时没有仔细审查合同条款,埋下隐患,面对这种情况,应当指导当事人如何规避签约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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