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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产权陷阱有哪些

2015-03-23    作者:林高民律师
导读: 由于二手房是旧房,出卖前有可能是房主自己在住,有可能租赁出去了,也有可能有其他不好立即交接的情况,还有可能在过户的时候缺少这样那样的手续。那么,二手房产权陷阱有哪些?为了避免相关陷阱,买二手房如何审核房屋信息?请...

 由于二手房是旧房,出卖前有可能是房主自己在住,有可能租赁出去了,也有可能有其他不好立即交接的情况,还有可能在过户的时候缺少这样那样的手续。那么,二手房产权陷阱有哪些?为了避免相关陷阱,买二手房如何审核房屋信息?请看资深房产律师的解读。

 

一、二手房产权陷阱有哪些

 

首先,“卖房者”可能非二手房的产权人。这种情况应在签订合同前查明卖房人的身份,立即中止与之进行交易,因为其中可能存在欺诈,即使不是欺诈,购房人在履行自身义务后亦无法取得产权。

 

其次,卖房者可能将房产用于抵押等。这种情况多出现在购房时没有立即交接产权,卖家在签订卖房合同后,再持产权证去银行抵押房产进行贷款,一旦几年后银行方面强制执行房产,卖家往往已经不知所终,购房者就只能吃哑巴亏。应对这种情况,购房者在签订买卖合同时,一定要注意合同上有没有双方何时交接产权证的时限,最好是当即付款后,当即交接产权。

 

二、买二手房如何审核房屋信息

 

首先,房屋产权证要看清。因为,持假造的房产证件订立合同、收取房款的诈骗案不在少数;也有的人拿的是真房产证,但是房产证却是已经公告作废的。所以,在查看对方的房产证件时,要记住房主姓名、坐落位置、房产证号、面积等信息,最好是向对方要一份复印件,然后到房产局查一查该房屋的产权是否属实,查一查是否抵押了或者被法院查封了。

 

其次,如果这个房子是几人共有,那是否有其他共有人的“同意出售声明”。根据《合同法》和《民法通则》的规定,共有人未获其他共有人同意,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其行为无效。大家在购买存在其他共有人的房屋时,应当审查一下,其他共有人是否同意出售。

 

第三,如果该房屋本来有人租住,还要取得此人放弃优先购房的声明。

 

为了避免产权风险,专业的房产律师建议您,在付款问题上,最好在订立合同时约定,订立合同后先付一部分房款,在交付房屋后付一部分,并扣留一部分余款待办理完毕房产登记手续后再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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