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车祸后未立即报警
司机出车祸后并未立即报警,这直接导致保险公司拒绝赔偿。一场官司打下来,保险公司胜诉了。究竟第一时间报警是有多么的重要?
2013年11月初,李栋买了一辆轿车,并在一家保险公司投保。2014年5月23日,李栋将车借给朋友陈骏。当上9点多,陈骏在开车途中撞上路边的大树,人也受了伤。事故发生后,陈骏第一时间联系了一个朋友赶到现场,将其送往医院救治。随后,通过朋友谢洋向保险公司报案。工作人员在现场没有看到驾驶人陈骏,便叮嘱谢洋赶紧打电话报警。
不过,一直到5月26日,陈骏才到事故所在地的交警大队说明了整个事故发生的原因。6月6日,保险公司为事故车定损价格为34300元。而经物价局相关部门确定,车辆损失金额为47307元。李栋随后支付了车损鉴定费1400元以及车辆维修费47307元。
此后,当李栋拿着车辆维修费发票到保险公司理赔时,不想却遭到对方的拒绝,李栋将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溧水法院审理认为,陈骏驾驶车辆发生事故后,按照相关规定应“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而驾驶员作为现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是否饮酒、是否具有驾驶资格、是否存在禁驾事由等因素,均是确定其是否承担驾驶事故责任及保险公司确定是否赔偿损失的依据。在上述因素无法排除的情况下,加上李栋并未能提供陈骏的相关病历,证明其受伤程度和医生诊疗经过。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原告李栋的诉讼请求。
出险后应第一时间报警
我国《保险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第二十二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本案中,因陈骏并未及时向保险公司申报,也未第一时间报警,导致重要信息无法查清楚,如,驾驶员是否有酒驾行为或者其他禁驾行为。故因自身的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这只能当是花钱买教训了。万一出现意外事故,首要任务便是及时报警,保持好现场。同时,可以通过摄像、拍照等方式留作证据。
唐春林律师办案心得:因保险理赔、退保等问题产生的纠纷大量存在,在保险公司强大的法律团队和资源优势面前,维护当事人权益需要非凡的法律智慧和据理力争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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