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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2015-03-24    作者:骆文龙律师
导读:公共秩序包括公共场所秩序和生活中人们应当遵守的共同准则。如果行为人寻衅滋事,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那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将为您详细解读: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了社会公共秩序。2、客观要件指行为...

公共秩序包括公共场所秩序和生活中人们应当遵守的共同准则。如果行为人寻衅滋事,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那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将为您详细解读: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了社会公共秩序。

2、客观要件

指行为人实施了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具体指:

①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的;

②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③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的;

④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的;

⑤随意殴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⑥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⑦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

(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具体指:

①多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②持凶器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的;

③追逐、拦截、辱骂、恐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④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⑤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的;

⑥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具体指:

①强拿硬要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以上,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的;

②多次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③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的财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④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⑤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的;

⑥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3、主体要件

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

直接故意。

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提醒您:实施寻衅滋事行为,同时符合寻衅滋事罪和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等罪的构成要件的,依照处罚较重的犯罪定罪处罚。

  • 骆文龙律师办案心得:刑事案件要及时委托专业律师介入提供法律帮助,以获得犯罪嫌疑人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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