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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相守67载同日辞世

2015-03-25    作者:王秋荣律师
导读: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如此稳定而长久的幸福婚姻是每个人心中所憧憬的美好。正所谓“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有这么一对夫妻在相守度过67载后于同日相继辞世。在这对夫妇临终前,他们的儿...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如此稳定而长久的幸福婚姻是每个人心中所憧憬的美好。正所谓“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有这么一对夫妻在相守度过67载后于同日相继辞世。

在这对夫妇临终前,他们的儿女将其二人的床合并到一起,并轻轻地将他们父亲的手放在了母亲的手掌上。丈夫弗洛伊德(Floyd)90岁,妻子维奥莱特(Violet)89岁,这对夫妇于2月11日在家中辞世,维奥莱特在弗洛伊德辞世后5小时离开了人间。

这对夫妇的女儿26日称,他们希望一同“离开”。他们二人孩童时代结识,在加州长大,在当地的一个舞场上,二人坠入爱河。他们于1947年8月16日结婚。

这对夫妇有4位孙辈及10位曾孙辈。假期中,他们的家人发现维奥莱特的痴呆症恶化。1月末,医生称弗洛伊德的肾脏仅能维持其两周的生命。这对夫妇的孙女Letson称,在很多婚姻破裂的当今,祖父母是一个积极的榜样。她说,如果世界能够重新回到婚姻的核心就很好。但是,她认为很多人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他们需要重新认识到“婚姻是一辈子的”。

相守67载同日辞世

这对夫妇用行动告诉了他们的儿孙们,婚姻其实是一辈子的事情。婚姻的核心是夫妻之间的相守相扶,这确实在“闪婚闪离”的当今给人留下了一些对婚姻的思考。从二人的青梅竹马,到为人妻为人夫,弗洛伊德和维奥莱特很好的实现了这种身份上的转变。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条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婚姻中的两个人本就应该齐心协力,相互帮助,共同承担一切。只有一起经历过风雨,才能共同见证属于彼此的彩虹,这段感情也才能变得更加牢固。

同时,我国《婚姻法》第六条还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只有到了法定结婚年龄,我国婚姻登记机构才会给领证男女办理结婚证,如此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婚姻是人生中最重要的决定,一定要慎重。人生要么将就,要么讲究。对于婚姻来说,将就只会是一个错误的开始,而讲究才是通往幸福大门的正确之路。

  • 王秋荣律师办案心得:离婚案件逐年增多,很多案件往往是因为双方不善于经营婚姻造成的,而非双方有了根本矛盾。面对这种情况,应当指导当事人如何经营婚姻,改善夫妻双方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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