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母亲吃低保
中国青年网讯:在河南南阳市淅川县马蹬镇黄庄村的一条街上,村支书石新房的母亲在门市房里做着卖水泥的生意,但据知情村民透露:这个人很特殊,她是村支书的母亲,她不是困难户,但却在拿低保。那么,村民们反映的情况是不是真实的呢?记者在黄庄村进行了调查。结果刚好遇上李喜梅本人。李喜梅亲口说出村支书是她儿子,自己在吃低保。村民们说,已经很多年了,马蹬镇黄庄村的村干部把不符合条件的人都办成了低保户,把自己的亲属也办成低保户保,村民们敢怒不敢言,骗取国家的低保金。为了弄清事情的来龙去脉,记者来到了淅川县民政局,这里负责当地低保户的名单审核工作。接待记者的是淅川县民政局一名工作人员,他表示,低保名额需要个人申请,至于是否符合低保条件,完全由村委会自己决定,这不关民政局的事。
村干部的职位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可是在村里,村干部却是一人独大。国家的很多政策、法律,第一时间都是通知到村干部这里,很多村干部利用老百姓不知情,利用自身的职务便利,小官大贪,比比皆是。
村干部滥用职权如何处罚?
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违反法律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村干部不是国家工作人员,其滥用职权的行为目前只能根据案情实际符合的罪名处罚。
村干部滥用职权是一种职务犯罪行为,职务犯罪的主体主要有国家工作人员、国企工作人员、人民团体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产生和发展的原因有很多,后果一般会严重侵害国家机关的管理职能,影响正常的管理秩序和工作秩序,所以也是比较特殊的一种犯罪类型。
关于非国家工作人员代为行使国家职能时滥用职权的处罚目前还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具体案件详情您可跟法邦网专业职务犯罪律师沟通,由律师为您做出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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