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的人占有80%的财富,财富在人口的分配上是不平衡的。
80%的产出,来自于20%的投入,投入与产出是存在不平衡的。
80%的结果,归结于20%的起因,原因和结果是存在不平衡的。
80%的成绩,归功于20%的努力,努力和报酬是存在不平衡的。
这是意大利经济学家帕累托最先发现的,人们形象的称这种不平衡关系,叫“二八定律”。
律师行业似乎也存在“二八定律”的影子。
80%的律师,仅占有律师行业20%的财富。20%律师的创收,却占有律师行业总收入的80%。80%的律师做诉讼案件,20%的律师做非诉案件。
财富的不平衡只是一个客观结果,而不平衡的结果是有内部原因的。造成律师行业贫富分化的原因,可能是80%的律师没有抓住主要矛盾。要改变自己的命运,需要研究事情的成因。
“二八定律”或许会对律师有重要的启迪作用。
其一、律师营销不要遍地撒网,要突出重点。
律师收入的高低,取决于业务量的大小。业务量的大小,取决于营销模式与营销手段是否得力。
律师营销的方法可以说多种多样,广告营销、网络营销、出书营销、研讨会营销等等,不一而足。
营销方法必须因人而已,否则会浪费大量资金,还起不到预期效果。
出书营销、研讨会营销,虽然要花费不少资金,但是往往显得有档次有品位,带来的多可能是大客户,所以比较适合老律师。
分类广告营销相对省钱,网络营销中的博客营销、文章营销,可能不需要花钱,营销的效果可能也不错,但是大多会是小案件小业务。这些模式比较适合年轻律师。
如果老律师大量投入资金到分类广告,或者网络营销上,一方面可能精力不济,带来的小案件小业务可能自己会没有兴趣。
没有案源,无异于律师英雄无用武之地。案源问题始终是困扰律师的大问题。
有的律师为了源源不断有案件,几乎是见人就磕头,见神就烧香。今日请张三喝酒,明日请李四打牌。日日醉醺醺,夜夜懵腾腾。功夫似乎应当不负有心人。但是,纵然律师要弹尽粮绝,营销的效果还几乎是颗粒不收。
“二八定律”就告诉我们,80%的结果,归结于20%的起因。律师大面积无目的的营销,是自己的失败所在。
俗话说,斩其十指,不如断其一指。遍地撒胡椒面,不如重点捞一条鱼。交一个能给自己的带来实惠的知心朋友,比自己拥有100个酒肉朋友更有效果。看准高端客户,认准重点目标,重点突破,就会旗开得胜。
其二、律师不能是万金油,要走专业化之路。
内陆大多数律师,是刑事、民事、行政,甚至非诉案件,什么案件都办理,无疑是多面手。
在一些落后地区,盲目专业化确实会被饿死。但是律师自己一定要有重点业务,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什么都会,等于什么都不精。
既然“二八定律”告诉我们, 80%的成绩,归功于20%的努力,我们何不仔细研究哪些是自己业务的增长点?哪些是出了大力却没有政绩的?
事实上,真正给自己带来丰产的,只是其中一种律师业务。向重点业务倾斜,淡化其他服务,可能是很好的发展战略。
随着时代的发展,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增长,律师的专业化服务被提上议事日程。客户越来越愿意聘请专家律师。客户找律师,由以前的托熟人、看价钱,已经过渡到现在的找品牌、不计价。
只有律师实行专业化,律师才能给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只有律师专业化,律师才能品牌化。只有品牌化,律师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张青松专门做刑事,取得了成功。朱妙春专门做知识产权,同样获得了成功。
事实证明,专业化,是律师的必由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