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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林曾放上亿高利贷,还曾借钱给县政府。气功大师王林不仅会气功,曾放高利贷上亿并借给芦溪县政府上千万元。 从最初的 "神"到“神棍”的判断,再到如今,其游走于法律边缘的行径更让人看到,“大师”其实是个贪婪、狡诈的江湖骗子与官场掮客而已。
据央视《面对面》节目记者张寒爆料,“气功大师”王林曾向一名企业家放出上亿元的高利贷,利息最多时达每天三百万。王林本人也承认,曾借款几千万给泸溪县政府,用于修路、修河,建风景区索道,利息比银行低。
放高利贷没有刑责
首先,《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中规定: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4倍。超过上述标准的,应界定为高利借贷行为。其次,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你就知道,高利贷是不但不受国家法律保护,还要严厉打击,可知是违法的。
刑法中没有关于高利贷的罪名,只是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但在放高利贷的过程中有触犯刑法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